近日,一起医生因举报科室存在回扣问题而被医院开除,后经法院判决解聘无效、恢复工作后却遭遇打压报复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核心人物为某市三甲医院外科医生李某,其因向医院纪检部门举报所在科室多名医生收受医药代表回扣,不仅未获支持,反而很快收到医院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李某随后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法院最终认定医院解聘行为违法,判令恢复劳动关系。然而,李某返岗后的处境并未好转,反而遭遇了“冷板凳”、边缘化甚至变相降薪等“软性制裁”。
举报回扣反被开除
据李某向媒体陈述,2023年初,他在工作中发现所在科室部分医生与多家医药公司代表存在异常往来,疑似收受药品回扣。出于职业操守和对患者利益的考虑,他先后向医院纪检科和市卫健委实名举报,并提供了部分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然而,举报材料如石沉大海,医院方面不仅未启动正式调查,反而在2023年3月以“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为由,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医院给出的具体理由包括“擅自拍摄内部文件”“传播不实信息影响科室团结”等。
李某认为,所谓的“违规”实为他在举报过程中收集证据的合理行为,医院此举属于打击报复。他随即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解聘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损失。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李某的诉求,但医院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定解聘违法
2024年初,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医院所依据的《员工手册》中关于“严重违纪”的条款存在模糊不清之处,且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李某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同时,法院指出,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行使公民监督权利,医院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解聘无效,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院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为李某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并补发其被开除期间的工资及社保待遇。
返岗后遭遇“软打压”
判决生效后,李某于2024年4月返回医院。然而,迎接他的并非正常工作环境。据李某透露,院方将其安排至一间几乎闲置的办公室,不分配具体工作任务,不安排门诊、手术,也不让参与科室会议。与此同时,他的绩效工资被大幅下调,仅发放基本工资。李某多次向医务科、人事科反映情况,要求恢复正常工作职责和薪酬,但均被以“等待科室重新安排”“流程审批中”等理由推脱。
李某认为,医院此举是变相逼其主动辞职。他讲述:“我在这个科室干了十几年,突然变成一个‘透明人’,没有病人、没有手术,连日常签到都被人盯着。这比当初开除我更让人绝望。”他还指出,部分曾在举报材料中提及的同事,在电梯、食堂等场合对其公开冷嘲热讽,院方对此视而不见。
专家观点:隐形打压合规但伤“心”
劳动法专家、某高校法学院教授王某分析称,从法律角度看,法院虽判决恢复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在安排岗位、分配任务、评定绩效方面拥有一定自主权。只要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及明显低于同级标准,法院很难介入干涉具体工作安排。因此,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会采取“合法不合作”的方式,给予被恢复工作的员工边缘化待遇,这种做法被称为“隐形打压”或“软性报复”。
王某教授指出,这类行为虽然没有直接违反判决,但明显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平等就业权”和“禁止打击报复”的精神,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及行业风气。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系统内部举报人保护机制的落实情况督查,完善举报人权益的专门立法。
当事医生:或将再次维权
面对目前的处境,李某表示已咨询律师,不排除再次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医院“变相降薪”“未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等问题。同时,他也向当地卫健委和总工会提交了投诉材料,希望上级部门介入调查。他强调:“我举报回扣不是为了个人名利,而是希望医院能干干净净治病救人。如今不仅回扣问题没查清,我自己也落得这个下场。但我不后悔,也不会退缩。”
截至发稿前,涉事医院方面未就李某返岗后的具体安排作出正面回应。本事件反映出医疗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与举报人保护制度之间的深层矛盾,后续进展尚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