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日发布消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韩占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有关部门初步查明,韩占武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韩占武,1963年出生,1984年参加工作,长期在石油化工系统任职。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根据通报,韩占武涉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占武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石化系统查处的又一起重大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暴露出该领域在某些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缺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据悉,韩占武在担任中石化集团副总经理期间,主要负责原油及成品油贸易、海外油气资源开发等业务,在多项重大经贸合作中有意规避监管程序,为特定关系企业提供便利,从中谋取巨额私利。

值得关注的是,韩占武案的查处也引发了对国有大型企业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广泛讨论。有专家指出,这类案件的发生往往与权力过度集中、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直接关系。部分国企高管在项目审批、人事任命、资金使用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形成暗箱操作空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已向中石化集团提出整改建议,要求企业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据了解,中石化集团已召开专题会议,表示将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同时深刻汲取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前,该集团已启动对全部二级企业的专项巡视,重点检查采购招标、工程建设、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

韩占武案件查办仍在继续。相关部门正在对其涉嫌受贿的具体金额、涉及对象等进行进一步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6条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红线。同时也反映出,只有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才能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