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令人啼笑皆非又引人深思的“碰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一名男子利用自身牙龈易出血的体质,多次在就餐时假装吃到小石头、碎瓷片等异物,以此向商家索要赔偿,累计获利3.7万余元。最终,该男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精心设计的“碰瓷”套路
据了解,涉案男子姓王,今年30余岁,无固定职业。2023年起,王某便开始了他的“碰瓷”生涯。每次用餐时,他都会事先准备一些小石头、碎瓷片等物品,趁人不备塞入口中或放入餐盘。随后,他开始用力咀嚼,利用自己牙龈易出血的特点,让口腔中渗出血丝,再装作痛苦不堪的样子,将口中的“异物”吐在桌上,向餐饮店老板展示。
由于口腔出血和“异物”同时出现,商家往往信以为真,认为是自己餐厅的食材出了问题,不仅免去王某的餐费,还会出于息事宁人的心态,给予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的“赔偿”。王某正是利用商家害怕被投诉、影响声誉的心理,屡试不爽。
累计作案数十起,获利3.7万余元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王某先后在多家餐馆、小吃店甚至高档餐厅实施相同伎俩。有的商家选择报警,但因证据不足或认为损失不大,往往不了了之。而更多的商家则选择私下协商赔偿,以求快速解决问题。正是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助长了王某的嚣张气焰。
据警方调查,王某累计作案达数十起,被敲诈的商家遍布多个城区,单笔赔偿金额从200元到数千元不等,累计获取非法财物共计3.7万余元。其中,有商家在支付赔偿后调取监控,发现王某行为可疑,随即报警,警方顺藤摸瓜,最终将王某抓获。
法院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自身牙龈易出血这一特殊生理状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以吃到异物为由向餐饮商家索要赔偿,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部分退赃,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商家全部违法所得。
律师提醒:商家遭遇“碰瓷”应及时报警
针对此案,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王某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更触犯了法律。如今,随着餐饮行业竞争加剧,商家往往格外注重顾客口碑,但这不应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工具。建议商家在遭遇疑似“异物”索赔时,保持冷静,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包括监控录像、实物、现场录音等,并及时报警处理,切勿私下协商,以免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
同时,消费者在就餐时如确实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也应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保留证据后走法律程序,切莫效仿不法行径。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任何企图利用他人善意或行业漏洞谋取不义之财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制裁。诚实守信,才是立身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