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倾尽所有给儿子买房,到头来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年过六旬的上海阿姨王秀兰(化名)坐在社区调解室里,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被儿子和儿媳赶出家门。更令她伤心的是,自己出资购买的两套房产,产权证上都只写了儿媳一个人的名字。

倾囊相助:两套房产全写儿媳名

据王秀兰介绍,她是上海本地人,年轻时与丈夫离异,独自将儿子拉扯长大。儿子成家后,她拿出了毕生积蓄,还卖掉了自己位于杨浦区的一套老房子,凑足首付为儿子购置了一套婚房。“当时儿媳说,要给她安全感,房产证只写她的名字。我想反正是一家人,就答应了。”

两年后,孙子出生,王秀兰再次出手,又拿出养老金和借款,为儿子一家换购了一套更大的学区房。这次,儿媳再次提出房产只写自己名字,理由是“方便办理入学手续”。王秀兰再次妥协。两套房产合计市值超过800万元,全部登记在儿媳张敏(化名)一人名下。

三次被逐:从“好妈妈”到“多余的人”

“刚开始住在一起还好,时间长了就变了。”王秀兰回忆,第一次被赶发生在2021年底。因孙子教育理念发生争执,儿媳直接摔门让她“滚”。儿子沉默不语,王秀兰只得搬去朋友家暂住。后经亲戚调解,她勉强回家。

第二次发生在2023年夏天。王秀兰因身体不适需要静养,但儿媳嫌她“占用客厅”“影响孩子学习”,再次要求她离开。这次,王秀兰在楼道里坐了整整一夜,直到居委会出面协调。

最近一次冲突就在上周。王秀兰因血压升高忘记关煤气,险些引发事故。儿媳以此为借口,直接换了门锁,将她的衣物和生活用品扔在门口。“她说这套房子是她个人的,欢迎我去法院告。”王秀兰哽咽着说,“我连起诉的律师费都拿不出来。”

律师解读:赠与已成事实,维权难度极大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李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王秀兰自愿将购房款赠与儿子家庭,且房产已登记在儿媳名下,若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很难撤销赠与。

“现实中,这类老人出资为子女购房却遭遇被逐的案例不少。”李律师表示,法律上老人可以向子女主张赡养费,但无法直接要求返还房产。他建议老年人在大额出资前务必保留转账记录、借条或协议,最好在房产证上登记为共同共有人。

社区介入:调解陷僵局

事发后,王秀兰居住的街道居委会多次上门调解。居委会周主任告诉记者,张敏坚持认为“房子是自己的,王秀兰没有资格住”,儿子则态度暧昧,表示“听老婆的”。目前,王秀兰被暂时安置在社区临时救助点,下一步将申请法律援助。

“我不是非要住大房子,只求有个安身之处。”王秀兰说,她现在每月只有3000多元退休金,无力租房。“我最大的错误就是太信任孩子,没有给自己留后路。”

专家提醒:亲情不能替代法律保障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张明指出,这起事件折射出当前部分家庭“代际剥削”与“产权意识淡漠”的矛盾。父母倾其所有为子女购房,本意是爱与责任,但却因为没有法律保障,反被子女视为“施舍”,最终导致晚景凄凉。

他建议老年人在进行大额财产处置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签订书面协议,保留出资凭证。“爱孩子没有错,但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张教授说。

截至发稿时,王秀兰仍在等待社区和法律援助的结果。她的遭遇引发网友热议,不少人感叹:“养儿防老,不如法律护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