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津市原副市长、天津市委原政法委副书记周德睿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德睿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受贿金额巨大 持续时间长达十余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周德睿利用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9万余元。

从2003年开始,周德睿即在职务晋升后开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受贿行为持续长达20年之久。在此期间,他利用分管城市建设、政法工作等重要领域的职权,为多家企业和个人在工程项目、土地审批、企业改制等方面提供帮助。

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 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周德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周德睿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长期在天津任职 被查引发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周德睿出生于1965年,长期在天津工作。他曾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2017年升任天津市副市长,后兼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23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天津市原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周德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周德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反腐高压态势持续 彰显法治威严

周德睿案的依法审理,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职人员只要触犯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案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法规矩,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目前,周德睿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