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作出明确规定。新标准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这一调整将直接影响全省数百万缴存职工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政策核心:缴存基数与最低工资、平均工资挂钩
根据通告,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遵循“保底限高”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意味着,无论职工实际工资高低,其公积金缴存基数均被锁定在一个动态调整的浮动区间内。
以海口市为例,若2025年海口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则2026年海口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1830元,上限不超过24000元。由于各市县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平均工资存在差异,因此全省并非“一刀切”,而是由各市县根据上一年度官方统计数据分别核定。
适用范围:非私营单位为主,私营单位参照执行
通告明确,该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对于城镇私营单位,则“参照标准执行”。这一表述体现了政策制定的梯度性:非私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因人事管理规范、工资数据完整,被纳入强制执行范畴;私营单位则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不低于下限、不高于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具体缴存基数。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保扩面征缴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私营企业主动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此次将私营单位纳入参照范围,既保留了灵活性,又释放了政策引导信号——鼓励更多私营单位规范缴存,让职工享受住房保障红利。
政策影响:低收入职工受益,高收入群体上限提高
此次调整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差异显著。
对于低收入职工,缴存基数下限与最低工资挂钩,意味着即使职工实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也按最低工资计算,有效保障了基本住房储金权益。尤其对于餐饮、零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基层员工,这一“保底”机制能防止单位通过压低缴费基数变相减少职工福利。
对于中等收入群体,缴存基数上限提升至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一定程度上跑赢了工资增长和房价涨幅。以三亚市为例,近年来旅游经济带动当地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约8%,若上限随之同步上调,中高收入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有望增加数百元,购房贷款额度也将相应提高。
对于单位而言,缴存基数调整直接增加用工成本。以某省属国有企业为例,若职工平均工资上涨,单位需按新基数匹配缴存比例(通常为5%-12%),每月需多支出数万元。但业内专家表示,公积金缴存属于法定福利,合规调整有助于企业留住人才,长期利大于弊。
专家解读:动态调整机制释放积极信号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明辉认为,此次调整体现了“应缴尽缴、多缴多得”的政策导向。缴存基数与当地平均工资联动,保证了公积金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避免了因基数长期未调导致的“制度空心化”。此外,将私营单位纳入参照范围,有助于缩小不同所有制单位职工的住房福利差距,促进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缴存基数下限与最低工资挂钩这一设计。”王明辉指出,2025年海南省已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30元/月,二类地区1730元/月,三类地区1630元/月),公积金基数下限随之抬升,意味着职工到手工资虽然不变,但公积金账户每月存入金额将自动增加,相当于“隐性涨薪”。这既落实了中央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要求,也为职工购房储备了更充裕的资金。
未来展望:配套服务与政策协同需跟进
尽管政策利好清晰,但执行层面仍需多方协同。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线上平台、社区宣讲等方式让单位和职工知晓调整细节;另一方面,对确有困难的私营小微企业,可探索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等纾困措施,避免加重经营负担。
此外,专家建议,海南省可进一步深化“公积金+”改革,推动缴存基数信息与税务、社保系统互联互通,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核定单位实际用工和工资情况,杜绝“只缴下限不缴上限”等不合规行为。只有这样,公积金制度才能真正成为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保障各类人才安居的重要基石。
从2026年7月起,海南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将迎来新一轮“蓄水”。对于正在攒首付或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利好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