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公安部网安局集中公布25起涉汛涉灾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依法严厉打击借汛情灾情造谣传谣、扰乱防汛救灾秩序的违法行为。此次公布的案例覆盖广东、广西、浙江、湖北等多个省份,涉案人员为牟取私利,恶意编造、传播涉汛涉灾虚假信息,严重干扰正常防汛救灾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已依法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共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3人,相关账号已被平台封禁处置。
恶意编造,干扰防汛大局
据公安部网安局通报,此次公布的25起典型案例,涉及多种谣言类型。部分网民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利用近期南方多地强降雨、防汛形势严峻的时机,通过搬运、拼接旧闻,或利用AI软件编造虚假灾情视频、图文信息,甚至捏造“水库溃坝”“人员伤亡”“道路坍塌”等严重失实内容。例如,某地一网民通过剪辑国外洪水视频,配上“本地受灾严重”的文字发布,引发当地群众恐慌;另一地有人编造“某县因暴雨导致数十人死亡”的谣言,迫使当地政府紧急辟谣、耗费大量公共资源进行澄清和维稳。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更对一线防汛救灾人员的精力和信心造成无谓消耗。
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
面对涉汛涉灾谣言的抬头趋势,公安部网安局迅速部署行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经查,上述涉案人员多为普通网民,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于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情节较轻的,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相关网络平台依照规定对违法违规账号采取封禁、禁言等处置措施,切断谣言传播渠道。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4人被刑事拘留,说明个别造谣传谣行为已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集中打击,彰显了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防汛救灾秩序、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网警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公安部网安局在通报中郑重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网上言行。当前正值防汛救灾的关键时期,每一分公共资源都应用于抢险救援、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广大网民切勿为了博取流量、博取关注,而搬运、拼接或利用AI软件等方式编造涉汛涉灾虚假内容。对于发现的涉灾谣言,应及时向网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多方合力,共筑防谣屏障
此次集中公布典型案例,既是对违法分子的警示,也是对全体网民的一次普法教育。专家指出,遏制网络谣言需要多方合力:一方面,网络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涉灾信息的审核力度,利用技术手段识别虚假内容,对可疑信息及时标注、限流;另一方面,主流媒体和权威部门应第一时间发布灾情通报,满足公众知情权,压缩谣言生存空间。此外,网民应提升媒介素养,对来源不明的信息保持警惕,不盲目转发、不轻信传言,主动从官方渠道获取信息。
随着全国防汛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公安部网安局表示,将继续保持对涉汛涉灾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让谣言止于智者,让公开透明的信息成为防汛救灾最坚实的后盾。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