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流量已成为互联网平台最核心的竞争资源。然而,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流量被滥用以限制市场竞争的现象日益引发关注。多位经济学教授与法律专家近日在“数字经济与反垄断”研讨会上指出,流量不应成为大型平台遏制新兴竞争者、扭曲市场秩序的工具。他们呼吁,监管部门应警惕并遏制以流量为手段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流量霸权:巨头筑起隐形壁垒
当前,头部互联网平台通过掌控海量用户流量,逐步形成“流量入口—数据积累—算法推荐—流量再分配”的闭环生态。在这一生态中,平台不仅可以决定流量在内部不同业务之间的分配比例,还能通过流量倾斜、搜索降权、屏蔽链接、区别对待等方式,影响商家和用户的选择。
“流量在本质上属于公共资源或准公共资源,平台作为流量分配者,应当遵守中立、公平的原则。”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李教授在研讨会上表示,当平台利用其流量优势,以“二选一”、捆绑销售、歧视性排名等手段对待商户,或利用其主导地位限制竞争对手获得流量,就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中小商家和创业企业的利益,更会扼杀创新、降低整个行业的竞争活力。
典型案例:流量封禁与排他性协议
会议上,专家们剖析了多个典型场景。在社交平台领域,某些巨头曾以“安全”“用户体验”为由,切断竞争对手的链接分享,导致新兴社交产品难以获得用户增量。在电商领域,平台要求商家签署排他性协议,若商家在其他渠道开设店铺,则会被搜索降权、减少流量推荐,甚至被强制下架。这类做法实质上是用流量作为“武器”,强迫商家做出不利于竞争对手的选择。
“流量封禁表面上是个别企业的商业策略,但背后反映出市场支配地位被滥用的风险。”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王教授指出,当流量集中度达到一定水平,平台便掌握了“流量开关”——可以随时对竞争对手实施“断流”。这相当于在数字经济的“高速公路”上设置私人路障,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
竞争生态:流量垄断导致创新乏力
与会学者进一步强调,流量的不当集中不仅影响当下的竞争格局,更会抑制长期的创新动力。在流量高度垄断的环境下,初创企业即使拥有独特的产品和商业模式,也可能因为无法触达足够用户而夭折。这种现象被称为“流量壁垒”——新进入者必须支付高昂的“流量税”才能获得生存空间,否则就只能被巨头收购或退出市场。
“市场竞争的核心在于优胜劣汰,但如果优胜劣汰的标准不是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而是企业能否获得流量分配权,那么竞争就失去了意义。”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张教授认为,流量垄断会形成“赢者通吃”的循环:大型平台凭借流量优势巩固地位,再通过资本收购潜在的竞争对手,最终导致市场活力下降、消费者选择减少、价格或服务质量恶化。
监管思路:以反垄断与规则治理并举
针对流量限制竞争的问题,专家们建议从法律和规则两个层面加以治理。一方面,应强化反垄断执法,明确流量滥用行为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的认定标准。2023年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已经增加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规定,未来需进一步细化流量封禁、数据隔离、算法歧视等行为的判例。
另一方面,推动建立流量分配的透明度规范。专家呼吁大型平台公开流量分配的基本原则和算法逻辑,接受外部监督;监管部门可设置流量“黑箱”测试机制,以及对排他性流量协议的备案审查制度。此外,还应鼓励平台之间实现合理的互联互通,降低用户迁移成本,防止数据孤岛和流量闭环的固化。
结语:流量时代的竞争公平
数字经济的繁荣离不开高效的市场竞争,而竞争的前提是资源获取的公平性。流量作为数字时代的“血液”,若被少数巨头牢牢掌控并用于排挤竞争者,将从根本上动摇市场经济的根基。正如与会教授们所强调的:“流量可以创造价值,但不能成为限制竞争的手段。”只有维护流量分配的中立与开放,才能激发出更多创新活力,让消费者享受更丰富、优质的服务,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