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浙江省某市发生一起令人揪心的宠物伤婴事件:一名仅出生17天的新生儿在家中被家养宠物狗咬伤,导致面部多处撕裂伤。目前,婴儿已送医救治,生命体征稳定,警方已介入调查。这起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宠物与婴幼儿共处安全”的广泛讨论。

事件经过

据家属及当地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事发于11月12日上午9时许,位于浙江省某市一居民小区内。当时,婴儿正躺在客厅婴儿床中熟睡,家中的一只宠物狗(据称是金毛与中华田园犬混种,约3岁)突然蹿至婴儿床旁,对着婴儿面部进行撕咬。婴儿的哭声惊动了正在厨房准备辅食的母亲,她冲入客厅后发现宠物狗嘴角沾有血迹,婴儿面部多处伤口,随即拨打120并报警。

伤情与救治

接报后,当地急救中心迅速派车将婴儿送往最近的市级妇幼保健院。经初步检查,婴儿面部有多处深浅不一的撕裂伤,其中左眼下方一处伤口深达肌层,鼻翼处有咬痕,所幸未伤及眼球及主要血管。医生紧急为婴儿进行了清创缝合术,并注射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和破伤风疫苗。由于新生儿免疫系统尚未发育完全,院方安排了24小时监护,目前婴儿生命体征平稳,未出现感染及严重并发症。

宠物狗处置与责任认定

事发后,涉事宠物狗已被当地派出所依法收容,并由动物防疫部门进行隔离观察。据家属称,该狗每年均有接种疫苗,且平日性格温顺,从未有过攻击行为。但警方表示,具体原因仍需进一步调查,不排除宠物狗因护食、领地意识或受到婴儿哭闹惊吓而做出攻击反应。同时,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对狗进行狂犬病病毒检测,结果预计三日内公布。

针对责任问题,法律界人士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新生儿无任何自主行为,监护人也未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将婴儿与狗单独留于危险空间),因此宠物主人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若经检测狗携带狂犬病毒,且狗主人明知狗有攻击性却未尽到圈养义务,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专家提醒:新生儿家庭慎养宠物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急诊科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每年医院都会接诊多起婴幼儿被宠物咬伤、抓伤的病例,但17天新生儿被咬实属罕见,需引起高度警惕。他提醒:新生儿免疫力极低,伤口即使微小也易引发败血症;且面部伤疤可能伴随终身,影响容貌与心理。
他建议有新生儿(尤其是0-6个月婴儿)的家庭,最好暂时将宠物隔离至其他房间,或委托亲友代养;若确需共处,应确保婴儿床位于高处、宠物无法触及,并安装防护栏。同时,宠物需定期接种疫苗,避免使用有“护食”“咬人”前科的动物看护幼小婴儿。

社区反响与后续

事发小区不少居民表示后怕。一位张姓业主称:“我们小区养狗的人很多,但从未想过会咬孩子。以后遛狗得更加注意,家里的狗也要看紧。”目前,当地居委会已组织养犬户开展专项宣讲,强调文明养犬、科学看护。公安机关则提醒:一旦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应及时就医、报警,并保留现场证据(如咬痕照片、狗接种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

截至发稿,婴儿仍在医院康复中,宠物狗等待检疫结果。此事件也再次拷问每一位养宠人:在你享受宠物陪伴的同时,是否真的有能力为最脆弱的家庭成员筑起安全防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