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公司未经协商一致,强制跨省跨市调岗”的劳动纠纷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劳动者李华(化名)向本报反映,其所在公司在未与其进行任何沟通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下发调岗通知,要求其从目前工作的城市调往千里之外的另一个省份。这一事件再次将“调岗权”与“劳动者权益”的边界问题推向舆论焦点。

事件回放:一纸通知打乱生活

据李华介绍,其于2020年入职位于华东某省会城市的一家大型制造企业,担任生产管理岗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为该市。2023年12月初,李华突然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来的《员工调动通知书》,要求其在两周内前往西南某省的生产基地报到,担任相似的岗位职责。通知中未提及此次调动是否经双方协商,也未说明调动的原因。

“我当时完全懵了,事先没有任何人跟我谈过这件事。”李华回忆说,“我已经在这个城市买了房子,妻子也在这里工作,孩子刚上小学。让我突然搬到两千公里之外的地方,这怎么可能?”

李华随即向公司提出了异议,表示自己无法接受这样的工作调动。然而,公司方面回应称,这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安排,属于公司“运营自主权”范围,员工应当服从。若员工拒绝,公司将依据规章制度视其为“不服从管理”,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法律边界:调岗是否需双方协商一致?

对于此类跨区域、跨省份的调动,法律上究竟如何界定?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劳动法领域专家。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资深律师王晓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其重大变更,尤其是跨省、跨市的调动,原则上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公司将员工从华东调往西南,这绝不是简单的内部调配,而是对原劳动合同根本性内容的变更,直接影响到员工的生活、家庭、交通成本等核心利益。”王律师指出,除非劳动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如“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地点”),且该调岗具有“合理性”,否则公司的单方调岗行为很可能构成违法。

不过,王律师也补充说,实践中,如果调岗是因企业整体搬迁、业务重组、部门整体转移等正当理由,且调岗后的薪酬待遇、职务等级等未发生实质性不利变化,同时企业调岗过程亦能初步证明已履行了“协商”义务,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认定调岗属于“合理调整”而非违法变更。

风险提示:劳动者应如何应对?

面对类似李华这样的困境,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多位法律界人士给出了建议。

首先,切勿直接“拒不报到”。强行不到新的工作地点报到,在法律上可能被公司认定为旷工,从而导致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应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劳动合同、新调岗通知、与公司沟通的录音或聊天记录、证明原工作地点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如房产证、子女入学证明、配偶工作证明)的材料等。

第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以“公司未经协商、强行变更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单方调岗行为违法,并恢复原工作地点。

专家观点:既要尊重管理权,更要守住法律底线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王鹏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这次事件暴露出一些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惯性思维”,即认为“公司是老板说了算”。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部分企业出于降低成本、优化布局的考量,可能会选择这种“硬调岗”的方式逼迫员工自行离职。

“这背后折射出企业管理权与劳动者就业稳定权之间的博弈。”王鹏表示,法律必须守住底线——企业自主经营权的行使,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的基本合法权益为代价。调岗尤其是远距离调岗,必须充分尊重劳动者意愿,并给予合理的过渡期和补偿。

本事件最终结果如何,本报将持续关注。但无疑,这一案例给所有企业和劳动者敲响了警钟:在劳动力流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如何平衡公司运营灵活性与劳动者基本权益保护,仍是亟待深入探讨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