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近日持续强降雨影响,河北省中南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洪涝灾害,部分村庄积水严重,农田被淹,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针对当前灾情发展态势,根据《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河北省减灾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已于7月29日12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级响应,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通报,7月27日以来,受副热带高压边缘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河北省自西向东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其中,石家庄、邢台、邯郸、衡水、沧州等地累计降雨量普遍超过100毫米,局部地区达250毫米以上。强降雨导致部分河流水位快速上涨,低洼地带内涝严重,多处农田被淹,一些老旧房屋出现倒塌风险。截至7月29日上午10时,全省已有11个设区市的42个县(市、区)报告灾情,受灾人口超过18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2万余人,农作物受灾面积约2.3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统计达3.6亿元。
根据《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级响应适用于“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500间以下”等情形。结合当前灾情数据,已符合启动条件。省减灾委强调,此次响应旨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防止因灾返贫、因灾致贫。
响应启动后,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立即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分赴灾情较重的石家庄平山县、邢台临城县、邯郸武安市等地,实地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抢险救援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同时,省应急管理厅紧急调拨帐篷2000顶、折叠床5000张、棉被1万床、应急照明设备500套等救灾物资运往灾区,支持地方应急保障。
河北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也同步行动,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拨付机制,首批50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已拨付至受灾较重的县(市、区),用于购买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省水利厅加强对中小水库、行洪河道及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巡查排险,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力量抢通水毁道路,保障救援通道畅通。省卫健委派出医疗防疫小分队,指导灾区做好环境消杀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在各地,受灾市县已迅速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等地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指挥,组织乡镇干部、民兵和志愿者队伍逐户排查,对低洼地带、危房危窑内的群众进行劝离转移。截至发稿时,全省已设置集中安置点97个,安置群众8000余人,其余群众采取投亲靠友方式分散安置。安置点内食品、饮用水、医疗保障基本到位,受灾群众情绪总体稳定。
据河北省气象台最新预报,未来两天全省仍有分散性阵雨或雷阵雨天气,东部地区局地雨量较大。省应急管理厅提醒各地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同时,呼吁社会公众增强防灾避险意识,不要前往河道、水库、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此次四级响应的启动,标志着河北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入更加有序高效的阶段。下一步,省减灾委将根据灾情发展和救援进展,适时调整响应等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