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26490元,月缴存额上限增至6358元
6月2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起,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执行新标准。此次调整涉及缴存基数上限、下限及月缴存额上限,旨在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缴存基数最高上调至26490元
根据通知,2024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490元,较2023年的25545元增加945元,增幅约3.7%。这一调整依据海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计算得出,即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则继续执行所在市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海口、三亚等一类地区为1830元,其他市县为1730元。
在月缴存额方面,新标准下个人和单位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6358元(个人和单位各3179元),较上一年度的6130元增加228元。缴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5%至12%,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范围内自主选择。
覆盖范围及执行要求
此次调整适用于全省所有缴存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涵盖在职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要求,各缴存单位应于7月1日起按新基数进行汇缴,并对1月至6月的差额进行补缴或抵扣。单位在核定职工缴存基数时,需以职工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项目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2024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
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此次基数调整是每年的例行动作,主要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海南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30元,同比增长约3.7%,因此缴存基数上限同步上调。这一调整有助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积累,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分析人士指出,缴存基数上限的上调,对高收入群体影响较大。以月薪超过26490元的职工为例,若单位按12%比例缴存,个人每月公积金账户将增加约113.4元(个人和单位合计);而对于月薪低于1840元(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缴存基数将参照最低工资执行,意味着即使工资上涨,公积金缴存额也不会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实际上反映了海南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毅表示,2023年海南GDP同比增长9.2%,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公积金基数的上调是顺理成章的。但他也提醒,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选择按5%的最低比例缴存,以减轻负担。
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各缴存单位可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或线下服务网点办理基数调整。单位经办人需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经系统校验后即可完成。对于未按时申报的单位,系统将自动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若职工工资无变化,则沿用原基数。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醒,单位应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隐瞒或虚报职工工资。如有违规,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相应罚款。职工若发现单位未按规定调整缴存基数,可拨打12329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此次基数调整后,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预计惠及全省约120万缴存职工。下一步,该局还将持续推进“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异地购房提取等便民政策,助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