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相亲2天花33万闪婚,1月后女方提离婚”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当事人张先生(化名)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李女士(化名),双方见面仅两天,在支付了33万元“彩礼及婚恋服务费”后迅速登记结婚。然而婚后不到一个月,李女士便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离婚,并拒绝退还相关费用。这场“闪电婚姻”不仅让张先生人财两空,更暴露出当前婚恋市场中“高价闪婚”模式下的多重风险。
一见钟情还是精心设计?
据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2月,他通过某知名婚恋平台认识了30岁的李女士。平台红娘极力推荐,称李女士“条件优秀、性格温柔”,并承诺“保证成功配对”。初次见面后,张先生对李女士印象不错,红娘随即提出:“既然双方都有好感,不如尽快确定关系,缴纳服务费和诚意金后可以安排双方父母见面。”
在红娘的催促和“优质女性稀缺”的话术刺激下,张先生先后通过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了33万元,包括婚恋平台服务费8万元、彩礼20万元、五金及见面礼5万元。2月14日情人节当天,两人在相识仅48小时后便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当时觉得既然双方都同意了,花钱买个安心。没想到结婚后她就像变了一个人。”张先生告诉记者,婚后李女士拒绝同住,以工作繁忙为由回避沟通,甚至多次以“婚前缺乏了解”为由提出性格不合。一个月后,李女士正式提出离婚,并表示“感情破裂无法挽回”。
33万花销,谁来买单?
面对突如其来的离婚诉求,张先生要求李女士退还33万元款项。但李女士方面表示,双方自愿结婚,彩礼和费用是赠与性质,离婚属于感情纠纷,不应退还。婚恋平台则称服务已完成“匹配成功”,服务费不予退还。
记者联系到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对方表示:“双方系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不存在欺诈行为。彩礼是男方自愿赠与,且部分款项已用于婚礼筹备和日常生活开销。感情破裂是双方原因,女方无过错。”
然而张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李女士在婚前曾向朋友抱怨“就是应付一下家里人”,婚后也向闺蜜透露“结婚只是个形式,走个过场”。这让张先生怀疑自己遭遇了“婚骗”。目前,张先生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准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婚姻并返还财产。
法律视角:闪婚背后的权益保障
针对这起事件,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殷律师分析认为,此类“高价闪婚”案件在法律上存在三方面的争议焦点:
第一,33万元的性质认定。如果能够证明款项明确作为彩礼支付,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极短(仅一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长、过错责任等因素,判决适当返还彩礼。但服务费和见面礼等属于消费性支出,退还难度较大。
第二,是否构成“骗婚”。从刑事角度看,如果女方以结婚为名骗取财物,且无共同生活的真实意愿,可能涉嫌诈骗罪。但司法实践中,由于双方确实办理了结婚登记,且有一定形式的共同生活,公安机关往往更倾向于认定为民事纠纷。
第三,婚恋平台的责任。平台是否尽到审核义务、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平台明知女方动机不纯仍促成交易,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警惕“闪婚”陷阱,理性对待婚恋消费
近年来,“天价彩礼”“闪婚闪离”等话题屡上热搜。根据民政部数据,2023年全国离婚登记中,婚龄不足一年的占比超过5%,其中不乏因短期结婚又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婚恋机构为了业绩,常以“包成功”“保结婚”为噱头,诱导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
心理学专家指出,婚姻关系的建立需要充分的感情基础和相互了解。相亲两天就登记结婚,双方连基本的性格、生活习惯、价值观都未充分磨合,这样的婚姻注定极不稳定。消费者在婚恋过程中应保持理性,不要被“优质资源有限”“错过就没有”等焦虑话术裹挟。
目前,张先生的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这起事件也给那些急于步入婚姻的人敲响了警钟: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可以用金钱速成的商品。在感情和金钱的双重考验下,唯有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避免陷入无法挽回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