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知名茶饮品牌“茉莉奶白”与奢侈品巨头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简称LV)的商标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与LV的经典商标构成近似,依法予以宣告无效。这一判决不仅为茶饮行业的商标合规敲响警钟,也再次划定了品牌模仿的法律红线。
事件回溯:从“撞脸”到对簿公堂
“茉莉奶白”是国内近年来快速崛起的新式茶饮品牌,以茉莉花茶为基底,主打清新健康概念,门店遍布全国多个城市。然而,其品牌标识——一个由花朵图案与品牌名称组成的组合商标,被LV方面认为与自身长达百年历史的“Monogram”花纹以及“LV”字母组合商标高度相似。
LV方面指出,“茉莉奶白”的商标设计在整体视觉上采用了类似的四瓣花形图案与交织字母排列方式,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为该品牌与LV存在关联,或认为其获得了LV的授权。为此,LV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法院判决:构成近似,易致混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茉莉奶白”商标与LV的引证商标在构图要素、设计风格上确实存在较高近似度,且指定使用的广告、商业管理等服务与LV的商标所覆盖的服务领域在消费群体、服务渠道等方面具有关联性,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裁定该商标无效。
“茉莉奶白”方面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身商标具有独特设计,且与LV的商标在整体外观上有明显区别。然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其诉讼请求,维持了无效裁定。随后,“茉莉奶白”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但终审判决依然维持原判。
法院在判决中强调: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从商标的整体外观、形状、构图、颜色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本案中,“茉莉奶白”商标的花朵图形与LV的Monogram花纹在花瓣形状、布局方式上均存在较大相似性,且商标中“MOLI”的字母排列方式与LV的“LV”交织形式在视觉上亦具有近似效果。因此,足以认定构成近似商标。
品牌回应:将调整设计并继续使用
对于判决结果,“茉莉奶白”品牌方表示尊重法律裁判,并已着手对现有品牌标识进行调整。据悉,该品牌将重新设计Logo,以突出自身茉莉花茶和东方美学特色,避免与奢侈品品牌产生不必要的联想。不过,由于该判决仅针对第35类服务商标,并不影响其在餐饮、茶饮等核心类别上已注册的其他商标,因此品牌的日常经营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
行业警示:品牌建设切忌“搭便车”
近年来,国内新式茶饮市场竞争激烈,品牌为了在众多竞品中脱颖而出,往往在品牌名称、Logo设计上寻求差异化。然而,部分品牌因缺乏原创意识或法律意识,存在模仿国际大牌的现象。除“茉莉奶白”外,此前也有多个餐饮品牌因商标与奢侈品、知名快消品相似而被判无效。
法律专家指出,商标近似判断的核心在于是否会造成消费者误认。一旦被认定为“搭便车”,不仅面临商标被宣告无效的风险,还可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快速成长中的品牌而言,与其费心模仿大牌,不如潜心打造具有原创性和文化底蕴的自主品牌形象。
结语
“茉莉奶白”的案例再次证明,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严格的今天,任何试图通过模仿大牌来快速获取市场关注的“捷径”,最终都可能是一条通往法律雷区的“险途”。对于广大创业者而言,唯有坚持原创、尊重知识产权,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目前,“茉莉奶白”已宣布将在下月推出全新品牌视觉方案,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