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北京某日用百货店因销售带有与LV商标近似图案的商品,被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Louis Vuitton Malletier,以下简称LV)起诉”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这家位于北京朝阳区的小店主,面对这家拥有百年历史的法国奢侈品牌的法律攻势,首次公开回应。她表示自己“很委屈”,认为所售商品只是普通廉价日用百货,与LV毫无关联,而LV此举无异于“欺负小商户”。

小店里的大牌“影子”

据了解,被起诉的是一家名为“悦来日用百货”的小店,主营塑料水杯、收纳盒、拖鞋、钥匙扣等低价生活用品,单价大多在10元至30元之间。2023年,LV公司发现该店售卖的几款水杯和手机壳上印有与LV经典花纹“老花”(Monogram)高度相似的图案,即四叶草、花朵与LV字母交织的组合。虽然图案并非完全一致,但整体风格、配色极为接近。

LV公司认为,这些商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及商业识别元素,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LV的联名或授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因此,LV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店主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

店主发声: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侵权

“我就是一个开小店的,进的货都是从批发市场拿的,几十块钱的东西,哪知道什么LV?”店主王女士(化名)在接受采访时情绪激动。她表示,自己经营这家小店已有八年,商品来源主要是浙江义乌和广东东莞的批发商,从来没有主动去“仿冒”大牌。

王女士说,她所售的水杯和手机壳上确实有类似“小花”的图案,“但我以为那就是普通的花纹,跟LV有什么关系?我又没贴他们的牌子,也没说自己卖的是LV的东西。”她认为,LV的起诉是“小题大做”,“这些商品加起来总价值不到2000元,利润也就几百块,他们要30万赔偿,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王女士还透露,LV方面曾派员到她店里拍照取证,并购买了几件商品作为证据。“他们来的时候什么都没说,后来我就收到了法院传票,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她坦言,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对商标法几乎不了解,也不清楚进货时如何辨别是否侵权。“批发市场到处都是这样的东西,我哪知道会惹上官司?”

法律专家分析:是否构成侵权需看“混淆可能”

针对这起纠纷,北京某律所知识产权律师张明表示,LV的商标保护力度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强,其经典“老花”图案虽是组合图案,但因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已具有极高的显著性。根据《商标法》第57条,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

张明分析,本案的关键在于:日用百货店所售商品上的图案,是否与LV商标构成近似,是否容易让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从目前公开的图片看,图案确实存在一定相似度,但普通消费者在便利店花20元买一个杯子时,是否真的会误认为与奢侈品牌LV有关,这一点存在争议。“如果商品没有任何LV的明确标识,价格差异巨大,销售渠道也不同,法院可能会认为混淆可能性较低,从而认定不侵权或减轻责任。”

对于店主提出的“不知道侵权”的抗辩,张明指出,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认定不以主观“知道”为必要前提,即使是善意销售,只要能证明侵权事实,仍需承担停止侵害等责任,但赔偿金额可能酌情降低。

行业观察:大牌“打假”为何频频指向小商户?

近年来,包括LV、爱马仕、香奈儿在内的奢侈品牌纷纷加大在中国市场的商标维权力度,起诉对象不乏小商品店、夜市摊贩甚至微商。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品牌方有维护品牌形象和商标纯洁性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电商平台和线下批发市场确实存在大量仿冒品,源头打击困难,品牌方往往选择“终端销售者”作为维权突破口。

但也有观点认为,奢侈品牌针对小本经营商户的起诉,某种程度上是在“杀鸡儆猴”,容易引发舆论对“维权过度”的质疑。尤其当赔偿金额远超侵权商品本身价值时,容易让人产生“以营利为目的维权”的印象。

店主:走一步看一步,希望能和解

王女士表示,自己已经请了一位律师,但律师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这个店赚不了多少钱,现在摊上这事,家里人都很担心。”她希望LV能理解小商户的实际情况,不要咄咄逼人,“如果我能证明进货来源,我愿意配合销毁那些商品,但30万我真的赔不起。”

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有法律人士建议,双方可以考虑庭外和解,例如由店主出具书面承诺、提供进货凭证、适当支付象征性赔偿和合理维权费用,达成案外和解,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结语

一起LV与日用百货店的知识产权纠纷,折射出大品牌维护商标与小微经营者生存现状之间的冲突。法律的天平如何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善意销售者的正当权益,考验着司法智慧。而对于广大小商户而言,增强商标法律意识、谨慎选品,无疑是避免踩入“侵权雷区”的首要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