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二手炸鸡”的暗访调查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引发轩然大波。视频显示,某知名连锁炸鸡品牌旗下的一家门店,竟然将顾客餐桌上的剩餐炸鸡回收后,重新裹粉、油炸,再当作新鲜产品出售给下一批顾客。这一令人作呕的操作被曝光后,迅速登上热搜,网友纷纷惊呼:“以后还敢吃炸鸡吗?”涉事门店目前已停业整顿,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暗访镜头触目惊心:剩餐回锅成“新品”
据调查记者卧底拍摄的画面显示,这家位于某市商业区的炸鸡店内,一名后厨员工在打烊前的忙碌时段,将顾客未吃完的炸鸡块、鸡翅从餐盘上直接倒进一个不锈钢盆里。随后,他熟练地将这些剩餐上的酱料、咬痕用手剔除,混入新切好的鸡肉中,再裹上一层面粉和调料,丢入180摄氏度的油锅复炸。整个过程仅持续了几分钟,这些“二手炸鸡”便与正常炸鸡一起被装进纸袋,递到了外卖员手中。
记者注意到,这些剩餐中甚至有被咬过一半的鸡翅,以及沾满唾液和酱汁的碎肉。更令人担忧的是,该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未佩戴手套和口罩,且回收行为并非偶发。另一段视频显示,一位值班经理在发现剩餐较多时,直接指示员工:“别浪费,回锅一下,看不出来。”该门店还将回收行为美其名曰“二次加工”,以降低损耗、节约成本。
食品安全专家:高温油炸无法杀灭所有病原体
针对这一事件,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王明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种“二手炸鸡”存在极大的健康隐患。“虽然高温油炸可以杀死部分细菌,但顾客吃剩的炸鸡在空气中暴露时间不定,早已滋生大量细菌,甚至可能含有病毒或毒素。简单油炸无法完全破坏这些有害物质,尤其是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等耐热毒素,即便加热也无法去除。”他还强调,剩餐中残留的唾液、餐具碎片等异物,同样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物理伤害或交叉感染。
有网友质疑,如果剩餐取自朋友或家人未食用的部分,是否可行?食品安全律师李华表示,无论剩餐来源如何,未经顾客明确同意,将已经离开厨房的食品重新加工销售,均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规定。此外,该行为还涉嫌欺诈消费者。
涉事企业股价大跌,总部紧急道歉
事件发酵后,涉事炸鸡品牌的母公司股价连续两日下跌,跌幅超过8%。品牌官方微博于事发当晚发布致歉声明,称“对门店回收剩餐再售的行为感到震惊和愤怒”,并宣布立即永久关闭该门店,对全国所有分店进行突击食品安全检查,同时开除涉事员工并追究管理责任。声明还承诺,将引入“明厨亮灶”系统,让顾客通过手机实时查看后厨操作,以弥补信任危机。
然而,消费者并不买账。在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晒出自己在该品牌其他门店吃到的炸鸡,怀疑自己也曾遭遇“二手货”。一位有7年消费经历的顾客表示:“我吃了这么多年,现在想想每一口都可能是别人吃剩的,实在太恶心了。”另一名网友则调侃:“以后点炸鸡要买带骨头的,至少骨头不会被人啃过。”
监管部门介入,行业面临大检查
事发第二天,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驻涉事门店,查封了后厨监控记录及近三个月的食材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初步调查显示,该门店剩余餐食回收行为至少持续了两个月。目前,监管部门已对该店立案查处,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拟处以10万元至50万元罚款,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市监局要求该品牌旗下所有门店在24小时内完成自查,并提交整改报告。
中国烹饪协会随后发文,呼吁餐饮行业引以为戒,要求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回收、加工顾客剩餐,并建议推行“适量点餐”提醒服务,从源头减少浪费。协会还表示,将联合第三方机构对会员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违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反思:餐饮浪费不能成为违法理由
“二手炸鸡”事件背后,折射出一些餐饮企业在成本压力和利润驱动下的畸形经营理念。近年来,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力成本上升影响,不少快餐店为控制损耗铤而走险。然而,节约成本绝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健康为代价。事实上,根据《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但“防止浪费”与“回收剩餐再售”存在本质区别:前者鼓励的“少做、精做”,后者则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最终守护者。专家提醒,在购买炸鸡等即食食品时,尽量选择后厨透明、卫生状况良好的店铺;若发现炸鸡口感异常、带有奇怪气味或形状怪异,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举报。监管部门也应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数字化手段,让后厨的每一个角落都暴露在阳光下。唯有如此,才不会再出现第二个“二手炸鸡”的荒诞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