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男子乘顺风车猝死家属索赔18万”的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湖南长沙一名42岁的中年男子张先生在搭乘一辆顺风车前往外地出差途中,突发疾病猝死。事后,张先生家属认为顺风车平台及司机未及时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导致错过最佳抢救时机,遂向平台及司机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万元。目前,当地法院已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件经过:从上车到离世仅40分钟

据家属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及平台订单信息显示,4月15日上午9时许,张先生在长沙某小区门口坐上预约的顺风车,前往约200公里外的衡阳。车辆行驶约30分钟后,张先生突然出现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并逐渐失去意识。司机发现异常后,曾拍打其肩膀并呼叫,见无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就近驶向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候救护车。然而,当救护车赶到时,张先生已无生命体征,医生现场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法医鉴定结论为心源性猝死。

从司机接单到张先生离世,整个过程仅约40分钟。

家属索赔:平台未提供安全保障

张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向记者哭诉:“他平时身体很好,没有心脏病史,这次突然就走了,我们完全接受不了。”她表示,丈夫去世后,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年迈父母和年幼子女生活陷入困境。

李女士认为,顺风车平台作为信息服务提供方,理应对乘客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她指出,司机在发现乘客异常后,“只是拍了几下就继续开车”,没有立即停车进行心肺复苏,也没有在车内配备急救药品或设备。此外,平台在行程中缺乏实时监控和应急响应机制,“如果平台能及时介入指导,说不定人还有救。”

据此,家属向顺风车平台及涉事司机提出18万元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12万元、丧葬费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平台与司机回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涉事顺风车平台回应称,对该事件深表遗憾和同情。平台表示,司机在发现乘客异常后第一时间拨打120并驶向最近服务区,已尽到合理救助义务。平台还指出,其用户协议中明确提示“患有严重疾病者不宜搭乘顺风车”,且订单生成前要求乘客确认健康状况。平台认为,张先生的猝死属于突发疾病,与平台服务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涉事司机王某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开个顺风车遇到这种事,心理阴影很大。”他称自己并非专业医护人员,无法判断乘客是否心源性猝死,且车内没有配备医疗设备的法定义务。“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凭什么要我赔钱?”

法律专家:责任认定需看“过错”与“因果关系”

针对此案,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明分析指出,顺风车不同于网约出租车,其本质是“私人小客车合乘”,属于民事互助行为,平台与乘客之间构成的是居间服务合同关系。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陈明表示,从现有证据看,司机在发现异常后已拨打120,并在原地等待,行为基本合理。除非家属能证明司机存在明显延误或过错(如明知乘客有心脏病仍不施救),否则难以追究司机或平台的责任。此外,猝死主要由死者自身健康状况导致,平台与司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较弱。“法院大概率会驳回索赔请求,或仅判令平台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少量补偿。”

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刘健则提出不同观点:根据《民法典》,网络平台对用户具有一定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平台未对司机进行必要的急救培训,也未在APP内设置紧急联系或急救指导通道,可能被认为存在一定过错。“比如平台是否应该要求顺风车司机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是否应该在车内配置简易急救包?这些目前都是法律空白,但值得探讨。”

类似案例:绝大多数索赔未获支持

事实上,近年来已发生多起乘客在网约车或顺风车途中猝死事件。2021年,广东深圳一名乘客在滴滴快车上猝死,家属索赔100万元,法院终审判决滴滴无需赔偿;2022年,浙江杭州一名乘客在顺风车上猝死,家属索赔30万元,法院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法院普遍认为,突发疾病死亡是“意外事件”,平台与司机无主观过错,且已尽到合理救助义务。

不过,也有例外。2023年,上海一名乘客在网约车上突发脑溢血,司机未及时停车呼叫急救而是继续行程,最终法院判决平台承担10%的赔偿责任。

社会思考:顺风车的安全边界在哪里?

此案引发了公众对顺风车安全责任的讨论。一方面,顺风车大大降低了出行成本,成为许多人出行的优选;另一方面,当意外发生时,责任边界模糊,既令家属维权困难,也让平台和司机面临潜在风险。

有专家建议,顺风车平台应主动完善应急机制,如上线“一键呼叫平台医生”功能、强制要求司机完成急救培训、在车内标配小型急救包等。同时,乘客也应主动申报自身健康状况,对患有严重疾病者,建议避免独自乘坐远程顺风车。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无论结果如何,它都将成为又一例关于共享出行安全责任边界的重要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