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今年第12号台风“海葵”在浙江沿海强势登陆,给当地带来持续强风暴雨,多地出现严重洪涝、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部分农田被淹、房屋受损、基础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破坏。面对严峻灾情,国家迅速行动。8月15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浙江省开展台风灾后恢复工作。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灾群众的深切关怀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
灾情严峻:多地受灾 损失严重
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通报,台风“海葵”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4级,带来强降雨范围广、雨量大,宁波、温州、台州、舟山等地成为重灾区。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300毫米,河网水位迅速上涨,多个乡镇发生内涝,农田大面积积水,部分早稻、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绝收。此外,沿海地区部分海塘、堤防出现险情,道路、桥梁、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截至8月14日初步统计,全省受灾人口已超过50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达12万余人,直接经济损失初步评估逾20亿元。
资金到位:1亿元紧急下拨 聚焦关键环节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此次紧急预拨的1亿元资金属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将重点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临时住所;二是支持灾区开展排危除险工作,对因台风导致的危房、滑坡隐患点、受损道路桥梁等进行应急抢修和加固;三是强化灾害应急监测和次生灾害防御,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水库堤坝巡查、城市低洼区排涝等,严防次生灾害造成新的伤亡和损失。
浙江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已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立即启动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直达灾区。同时要求相关市县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台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灾后恢复的“刀刃上”。
各方联动:全力救灾 重建有序展开
在中央资金支持下,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正全力组织救灾和恢复重建。省减灾委、应急管理厅已将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调派专业救援队伍、消防指战员、武警官兵累计超过2万人次赶赴一线,开展人员搜救、险情处置和群众安置工作。灾区已设立集中安置点300余个,发放食品、饮用水、被褥等各类救灾物资价值约5000万元。卫生防疫部门同步进驻安置点,开展环境消杀和健康监测,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与此同时,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设施。截至发稿时,全省因灾中断的87条公路中已有62条恢复通行,受损的输电线路和通信基站正在全力抢修,预计未来48小时内可基本恢复灾区供电和通信。
监管加力: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为确保救灾资金高效安全运行,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已启动应急监督机制,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进行跟踪问效。浙江省纪委监委也要求相关地方纪检监察部门靠前监督,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此外,省应急管理厅将通过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后续展望:加速恢复 仍须警惕次生灾害
专家指出,台风过境后,浙江部分地区土壤水分饱和、山体松动,未来一周仍可能出现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此外,洪水退去后的防疫、农田排涝、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任务繁重。1亿元中央资金的及时注入,将为灾区抢抓“黄金恢复期”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浙江省已同步启动省级救灾资金配套,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全省上下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各项工作,力争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这场与台风的较量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制度优势正转化为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