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产检做了那么多次,每次都显示正常,可孩子一出生,双脚却是畸形的。”电话那头,马女士的声音带着哭腔。2024年8月,她的宝宝在浙江某医院出生,新生命的降临本应是喜悦的,但眼前的现实却让一家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与困惑之中——孩子的双脚呈现严重的畸形状态,而整个孕期16次产检,B超检查均显示“一切正常”。
事件焦点:次次正常,为何还是“漏了”
马女士向记者展示的产检记录显示,从孕12周的NT检查、22周的系统排畸B超,到36周的分娩前检查,影像报告上均明确注明“双下肢、双足未见明显异常”。尤其是在被称为“大排畸”的孕中期系统超声检查中,医生需对胎儿全身各系统器官进行详细筛查,包括头部、面部、脊柱、心脏、四肢等。家属难以理解的是,足部作为四肢的末端部位,为何在多次检查中都未能被及时发现?
“医生说可能是体位问题,孩子蜷着脚看不清;又说足部畸形B超本来就不一定能发现。但我们做了这么多次,就没有一次能看到异常吗?”马女士的丈夫张先生情绪激动地质问。
医学解析:系统性排畸的“盲区”在哪里
针对这一病例,记者采访了浙江省某三甲医院产科主任医师李教授。李教授解释,产前超声检查虽然是最重要的胎儿畸形筛查手段,但存在技术局限性。
“系统超声检查对胎儿足部畸形的检出率确实不是100%,尤其是单纯的足内翻、足外翻或趾端畸形。因为胎儿长时间处于宫缩、压迫状态下,足部角度可能被误认为是正常生理弯曲。另外,如果足部畸形不伴有骨骼结构的明显异常,只是软组织层面的皱缩,超声下的表现也会非常不明显。”李教授表示。
根据中华医学会超声医学分会妇产超声学组数据,系统超声对胎儿肢体异常的检出率约为60%-80%,其中手指、足趾等末端部位的漏诊率可达30%甚至更高。
李教授特别强调,对于马蹄内翻足等较为明显的足部畸形,在孕中期应该可以通过规范操作被发现。问题在于,不同医院、不同医生的操作规范、仪器精度和经验判断存在差异。
家属诉求:希望医院能给出合理解释
目前,马女士的孩子已被确诊为“先天性双足畸形,双侧马蹄内翻足”,需要进行多次矫正手术和长期康复治疗。前期治疗费用预计超过10万元,未来可能还需要更换专用矫形鞋、支具等设备,经济压力不小。
“我们不是要找医院麻烦,也不是要赔偿,只想让孩子以后能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但我们需要一个答案,为什么16次检查都说正常,孩子一出生就是这个样子?到底是医疗技术问题,还是检查环节出了问题?”马女士说。
目前,涉事医院表示愿意配合家属进行第三方医疗鉴定,如果有责任会依法依规处理。
问题延伸:如何避免类似悲剧
近年来,“产检正常但出生后查出畸形”的案例屡见不鲜。法律层面,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产前诊断和筛查属于“医学建议”而非“绝对保证”,医方一般不承担畸形出生后的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隐瞒。
但从医患沟通和医疗质量角度出发,尽早向社会和孕妇普及产前超声检查的局限性和风险告知,显得尤为必要。很多孕妇对“产检正常”存在过度自信,认为“只要做了排畸就能查出所有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误区。
“我们建议医院在每一次排畸B超检查前,都要向孕妇和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标注可能漏检的部位和概率。”李教授呼吁,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对产前超声检查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再升级,划分更细致的责任边界。
专家建议:孕晚期可增加针对性脚部检查
针对足部畸形的特殊情况,李教授建议孕妇在孕30周左右可增加一次针对胎儿脚部的超声检查:“此时胎儿已经不太会完全蜷缩在骨盆里,脚的活动空间更大,通过挤压母体腹部来观察足部的角度和结构,漏诊率会大幅降低。”
对于马女士一家而言,眼前的重点已不是追究责任,而是陪着孩子在接下来几年里闯过一个又一个治疗关。“我们只希望宝宝以后能平平安安地走路,别的都不重要了。”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