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药店店员不知道新冠有特效药”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反映,自己在购买新冠抗病毒药物时,遭遇药店店员一问三不知,甚至被告知“新冠没有特效药,吃点退烧药就行”。面对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民众对新冠治疗药物的迫切需求,这一现象折射出基层药房在专业培训、信息更新、药品储备等多方面存在的短板。为此,记者展开实地走访调查。

走访:部分药店店员确实“说不清”

记者随机走访了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多家连锁药店和社区单体药店。在位于双井附近的一家知名连锁药店,当记者询问是否有新冠抗病毒药物(如奈玛特韦/利托那韦、阿兹夫定、莫诺拉韦等)时,一名年轻的店员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回答:“新冠不是没有特效药吗?得靠自己免疫力。我们有连花清瘟和布洛芬,您需要哪个?”

在另一家社区药店,当记者进一步追问“Paxlovid”时,这位店员茫然摇头:“没听说过,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药。”而实际上,该药店所属的连锁品牌此前已公开宣布引进该药品,但显然并未对一线员工进行充分培训。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在走访中,也有部分药店尤其是大型连锁药店的执业药师能够清晰介绍疫苗、抗病毒药物的适用范围、禁忌症及购买流程。但总体来看,能准确回答新冠特效药相关问题的店员占比不足半数。

原因:培训缺位、信息不对称、政策变化快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药店店员“不知特效药”并非个例,背后原因复杂。

其一,培训体系不健全。 许多连锁药店的新员工培训侧重于药品陈列、销售话术和基本疾病常识,但针对新冠这种新发传染病的治疗药物,尤其是快速迭代的临床试验数据、药品审批动态,培训内容严重滞后。有药店管理者坦言:“总部的培训材料更新速度跟不上政策变化速度,有时药进了店,但说明书还没来得及给店员看完。”

其二,信息传播渠道单一。 药店店员获取新药信息的渠道主要依赖厂家推广和公司内部通知,但抗病毒处方药(如Paxlovid)需凭处方销售,且在部分城市被严格管控,实际到店率低,导致店员主观上认为“反正也卖不出去,不用太了解”。

其三,政策变化快,基层执行难。 从“新冠特效药”被纳入医保到退出医保,从定点医院开具到部分社区可配,政策调整频繁,药店作为终端往往滞后。个别药店甚至存在“之前卖过,现在没货了,干脆说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以避免解释麻烦。

警示:信息真空或影响患者及时用药

新冠特效药(主要指小分子口服抗病毒药物)在发病早期(5天内)使用,可有效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中国疾控中心、国家卫健委多次发布诊疗方案,明确推荐奈玛特韦/利托那韦、阿兹夫定、莫诺拉韦等药物。然而,如果药店店员本身不了解药物存在、适用范围及获取渠道,患者很可能错失最佳治疗时机。

“很多老年人在家里发烧,家属第一反应是去药店买药。如果店员告诉他们‘没特效药’,他们可能就转向买退烧药硬扛,这是极其危险的。”北京某三甲医院呼吸科医生李医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这些药属于处方药,需要医生评估,但药店作为第一道接触窗口,有责任向患者提供准确信息,指导他们去发热门诊或互联网医院就诊。”

建议:加强培训、优化信息传递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多位专家呼吁多管齐下加以改进。

首先,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常态化的新冠治疗药物专项培训机制,不仅包括药品名称、作用机制、服用方法,还应涵盖最新的诊疗指南和政策要求。培训效果应纳入店员考核。

其次,监管部门可推动搭建面向基层药店的“新冠治疗药物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更新药品可及性、处方要求、医保政策等内容,并通过药店电子屏、小程序等触达一线。

再次,执业药师应发挥专业作用。根据规定,药店应配备执业药师指导用药。新冠特效药属于处方药,必须由执业药师审核处方、交代用法,执业药师本人必须掌握相关知识。

最后,提醒广大患者:如需购买新冠抗病毒药物,可优先选择大型连锁药店或社区医院,并主动向执业药师咨询;如药店人员无法解答,建议通过线上诊疗平台或前往发热门诊获取处方。切勿因信息不畅而延误治疗。

从“有药店店员不知新冠有特效药”这一细节,我们看到的是后疫情时代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仍任重道远。唯有政府、企业、从业者、公众共同努力,才能堵住信息裂缝,让“特效药”真正发挥应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