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谣言犹如一颗“毒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众利益。为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清朗空间,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专项行动背景:网络谣言危害不容小觑

网络谣言往往披着“知情内幕”“小道消息”的外衣,利用公众对热点事件的关注和对权威信息的渴求心理,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渠道迅速扩散。从“某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到“知名企业产品含致癌物”,从“疫情封控升级”到“某官员巨额贪腐”……这些谣言轻则引发公众恐慌,重则破坏政府公信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据公安部统计,仅2024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就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2000余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3000余人,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0万余条。

典型案例:编造“高考泄题”谣言被迅速查办

在近期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某省公安机关快速处置了一起“高考泄题”谣言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为博取流量、增加粉丝,在社交平台发布“据内部消息,今年高考数学试卷已提前流出”的信息,并配以伪造的试卷截图。该信息迅速在家长群、学生群中传播,引发广泛关注和恐慌。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启动网络谣言快速处置机制,联合教育部门核实确认无泄题情况,随后锁定王某并将其抓获。王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其相关账号被永久封禁。

类似案例不胜枚举。在另一案件中,某地网民刘某为报复前公司,捏造“该公司产品添加禁用添加剂”的谣言,并付费请“水军”转发扩散,导致该企业股价大跌、产品滞销。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及多名“水军”人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企业名誉和经济损失得到部分挽回。

法律亮剑:造谣传谣将面临严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出于博眼球、蹭流量,还是出于发泄情绪、谋取利益,任何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特别是针对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敏感话题,以及涉及国家政策、司法机关、英雄烈士的谣言,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社会共治:需多方合力铲除谣言土壤

打击网络谣言,仅靠公安机关一己之力远远不够。平台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内容审核,及时阻断谣言传播链条;各媒体和自媒体从业者要恪守职业道德,不盲目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广大网民应提升媒介素养,学会“慢一拍”思考,对来源不明、情绪煽动性强的信息保持警惕,不随意转发、不轻信、不盲从。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健全网络谣言常态化治理机制,加强与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同时鼓励公众通过110、12377等渠道积极举报谣言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网络谣言的强大合力。

结语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网络谣言,既是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权益的必要之举,也是营造清朗网络环境的应有之义。在此提醒每一位网民:手指轻轻一点,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做谣言的“生产者”和“搬运工”,共同守护真实、理性、有序的网络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