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球知名连锁便利店品牌7-Eleven(711)正式对美国运动巨头耐克(Nike)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指控耐克在其最新推出的运动鞋设计中“蓄意抄袭”711的标志性品牌元素。这一消息迅速在商业和知识产权领域引发广泛讨论,消费者也对这起“便利店巨头”与“运动品牌霸主”之间的法律纠纷表现出浓厚兴趣。

缘起:耐克新鞋被指侵权

据原告方711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交的诉状显示,耐克于今年3月发布的一款名为“Air Max 1 ‘711’”的联名运动鞋,其鞋身侧面的数字设计、整体配色方案以及品牌标识的呈现方式,被指“极其相似地模仿”了711便利店自1990年代起使用至今的品牌形象系统。

该款运动鞋以白色为主调,搭配绿、橙、红三色条纹,并在鞋身侧面显著位置以粗体数字“711”作为装饰。711方面认为,这一设计组合几乎完全复制了其全球门店通用的品牌视觉识别体系,特别是数字“7-11”与标志性红、绿、橙色条纹的搭配方式,极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以为耐克与711存在商业合作或联名关系。

711:蓄意搭便车,损害品牌价值

711在诉状中强调,经过数十年的持续经营与市场推广,其品牌标识、色彩组合以及“7-11”数字排列方式已获得极高的市场辨识度和商业价值。作为全球最大的连锁便利店运营商之一,711在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7万家门店,其品牌无疑是公司最核心的无形资产之一。

“耐克作为一家拥有庞大法律与设计团队的跨国巨头,不可能在推出新产品时对如此明显的相似性毫无察觉。”诉状同时指出,“更令人担忧的是,耐克选择用‘711’作为鞋款命名,这绝非巧合,而是有意搭便车利用711的品牌知名度与商业信誉,为自身产品吸引关注。”

按照711的诉求,该公司要求法院责令耐克立即停止销售涉事鞋款、召回已售出产品,并赔偿因侵权行为给711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品牌声誉损害。

耐克:尚未正式回应,市场反应多元

截至发稿时,耐克官方尚未就此事发表正式声明。有分析认为,耐克通常在设计过程中会严格审查知识产权风险,此次被指“明目张胆”地模仿711标识,或许存在两种可能:一是耐克对该鞋款的设计确实缺乏必要的合规审查;二是耐克本计划与711进行联名合作,但因谈判破裂或未能及时达成协议,最终“先斩后奏”。

不论真相如何,这双“Air Max 1 ‘711’”已在部分二手交易平台和球鞋爱好者社群中引发价格波动。部分收藏者认为这是“极具纪念意义的跨界设计”,因此溢价购入;也有消费者明确表示,不愿为可能侵权的产品买单。

专家:商标混淆性是案件关键

知识产权律师、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律认为,本案的裁决关键将在于“消费者是否会因相似性而产生混淆”。

“711标志性的数字与配色组合,在便利店零售领域显然具有极高显著性。但运动鞋属于服装配饰类别,与便利店服务分属不同市场领域。法院需要判断,当普通消费者看到耐克鞋上的‘711’字样时,是否会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并因此被误导。”

此外,是否构成“恶意模仿”、耐克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也是法院可能考量的重要因素。

行业启示:跨界联名需严守底线

近年来,随着品牌跨界联名成为潮流,商标权利边界正变得愈发模糊。便利店品牌与运动品牌之间的碰撞,并非没有成功先例。2023年,日本便利店品牌全家(FamilyMart)与New Balance合作推出联名鞋款,不仅未引发纠纷,反而收获双赢。

“711与耐克之间的诉讼,给品牌方敲响了警钟:跨界联名必须建立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进行。未获授权的‘擦边球’设计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还会对品牌声誉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目前,该案件尚处于立案初期,预计后续将进入证据交换与庭前调解阶段。这场便利店巨头对阵运动品牌霸主的法律战,最终的判决结果或将重塑行业对跨界设计商标保护的认知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