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红黄一鸣为女儿“闪闪”开设的新社交账号再次被平台封禁,话题迅速登上热搜。这距离此前“闪闪”的原始账号因违规被处理仅过去不到两个月。黄一鸣在直播中情绪激动地控诉平台“不讲道理”,而网友则观点撕裂:有人支持她“只是记录生活”,也有人指责她“消费孩子、屡教不改”。这一事件再次将未成年人网络出镜、流量炒作与平台监管的边界问题推至风口浪尖。
事件回放:新账号上线不足一周即被封
据了解,黄一鸣女儿“闪闪”的首个短视频账号曾在今年5月因“涉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不当商业活动”被平台永久封禁。当时平台给出的理由是:账号内容大量展示未成年人日常,且伴随直播打赏、商品推广等行为,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平台《社区自律公约》中关于“禁止利用未成年人牟利”的相关规定。
此后,黄一鸣曾在社交媒体上发文道歉,称“以后会注意保护孩子隐私,不再让闪闪过度曝光”。然而,时隔约一个月,她又悄悄注册了新的账号,继续发布女儿吃饭、玩耍、学说话的日常视频。新账号仅上线5天即积累数万粉丝,却在第七天被平台以“同一主体多次违规”为由永久封禁。
昨晚,黄一鸣在直播中面对镜头哽咽:“我只是想记录孩子的成长,我没有接广告,也没有让她带货,凭什么封我?你们(平台)有没有考虑过普通妈妈的感受?”直播过程中,她多次展示自己“清白”的账号后台,声称没有任何商业合作记录,并质疑平台“选择性执法”。
平台规则与法律红线:未成年人保护不是儿戏
针对黄一鸣的质疑,有媒体致电平台官方客服,得到的回复是:“根据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及平台规则,对于曾因未成年人出镜违规被封禁的账号,其监护人后续开设的新账号将纳入重点监控名单。一旦发现内容仍以未成年人单独出镜为主,且存在流量变现迹象,将直接永久封禁,不予解封。”
事实上,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等活动;对于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网络炒作、牟利的行为,平台有义务及时制止。抖音、快手等主流平台也相应更新了细则:禁止14岁以下未成年人单独出镜进行直播或发布商业化内容;监护人账号若频繁发布未成年人内容,需主动申报用途,否则将面临限流或封号。
法律专家指出,黄一鸣的女儿“闪闪”目前不满两岁,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即黄一鸣)对女儿在网络上的形象具有绝对管理权,但同时也承担着保护义务。“记录生活与商业变现之间往往界限模糊。如果一个账号持续输出同一儿童的内容,且该儿童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平台有理由怀疑其背后存在流量操盘行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化名)认为,平台封禁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具有合理性。
舆论两极分化:母爱还是流量生意?
事件发酵后,网友评论呈现严重两极分化。支持黄一鸣的一方认为:“妈妈拍自己的孩子犯什么法?平台管得太宽了。”“那么多星二代、童模都在网上晒娃,怎么偏偏针对闪闪?”一些网友甚至质疑平台“欺负小网红”。
反对者则言辞激烈:“黄一鸣嘴上说记录生活,实际上靠孩子涨粉几十万,直播时还暗示网友刷礼物,这不是消费孩子是什么?”“她被封一次不够,还要开新号,明显是在挑战规则。”更有网友翻出黄一鸣此前在直播中透露“闪闪很会配合镜头”“现在流量挺好”等言论,认为其行为本质就是“啃娃”。
值得注意的是,一位曾与黄一鸣合作过的MCN机构工作人员匿名透露:“圈内都知道,黄一鸣最初想自己走红但没成功,后来靠孩子出圈。她的账号虽然没直接挂小黄车,但直播连麦、收礼物、引流私域流量变现的路子一直在走。平台这次封号,可能是积累了足够证据。”
深度思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如何避免“一刀切”?
此次事件并非个案。近年来,从“3岁女童被喂到70斤”的吃播账号被封,到“小马云”等网红儿童被流量裹挟的悲剧,未成年人网络出镜的监管一直面临两难:一方面,需要严厉打击将孩子当作“流量工具”的行为;另一方面,也不能完全禁止父母分享孩子成长的正当权利。
一位互联网内容审核从业者表示,目前平台主要依靠人工+AI双重识别,但“是否商业化”的判断标准有时很难量化。“比如一个妈妈每天发孩子做辅食,配乐温馨,没有广告,但如果她靠这个接了原生广告(软广),或者在个人主页挂商品橱窗,就算违规。”他建议,平台应建立更透明的申诉机制,并引导家长主动申报账号性质(如“家庭记录”与“商业账号”区分),以减少误伤。
截至发稿,黄一鸣尚未就新账号被封一事发表进一步声明,其抖音主账号仍保持正常更新,但已不再出现女儿画面。她是否会将此事诉诸法律,或者转而选择其他平台,尚无定论。但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日益严格的趋势下,类似“晒娃”账号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小——这既是法治的进步,也是对每一位家长责任心的真正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