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会同应急管理部紧急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做好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这笔资金将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倒损房屋修复重建、基础设施应急修复以及农业生产恢复等方面,以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今年入汛以来,广西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区共有11个设区市、60余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超过百万人,大量农田被淹、房屋受损、道路中断,部分村庄一度出现交通、通信、电力中断的紧急情况。特别是桂林、柳州、河池、百色等地灾情较为严重,当地党委政府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转移安置群众数万人,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此次中央下拨的1亿元救灾资金,将按照“分类救助、重点保障”原则统筹使用。其中,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的资金约3000万元,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用于倒损住房修缮和重建的补助资金约2500万元,帮助房屋损坏的农户尽快恢复安全住房;用于道路、桥梁、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应急抢修的资金约2500万元,打通灾区“生命线”;另有约2000万元用于农业生产恢复,包括灾后补种改种、农田排涝、设施农业修复等,力争将农业损失降至最低。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自治区已成立救灾资金管理专班,制定详细分配方案,将结合各地灾情核查结果,建立受灾台账,确保资金直达受灾县(市、区)、直达受灾群众手中。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将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将实行全程跟踪问效,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
当前,广西各地正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受灾较重的桂林市全州县,当地已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清淤消杀、排涝除险,部分中断的道路已抢通,通信和供电基本恢复。在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开展补种改种,调运种子、化肥等生产物资,力争把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社会各界也积极伸出援手。广西红十字会、广西慈善总会等公益组织已发起募捐,多家企业向灾区捐赠饮用水、食品、药品等急需物资。当地金融机构开通救灾贷款绿色通道,为受灾农户和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支持。
专家指出,此次1亿元救灾资金的下拨,体现了国家对受灾地区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但灾后重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后续还需持续关注受灾群众的长远生计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防治,提高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同时,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灾后重建与乡村规划、产业发展、生态修复有机融合,推动灾区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目前,广西灾后恢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随着资金逐步落实,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将得到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有望尽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