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女子花6万元自费安装爬楼机,供全楼居民使用,却遭邻居联合抵制”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本是温情满满的公益之举,为何演变成一场邻里矛盾?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初衷:为老人解难,愿全楼共享

事件发生在某市一老旧小区。该小区楼栋为六层步梯房,没有电梯。年近六旬的居民刘女士(化名)因膝关节严重退化,上下楼极为不便。考虑到楼内还有多位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住户,刘女士萌生了自费安装楼道爬楼机的想法。

“爬楼机就像一个小椅子,人坐上去,沿着楼梯扶手轨道上下移动,安全又省力。”刘女士介绍,她咨询了多家公司后,最终花费约6万元定制了一台轨道式爬楼机,安装在楼道内。她明确表示,安装后全楼住户均可免费使用,自己承担所有安装费用和日常电费。

安装前,刘女士曾口头询问邻居意见,大部分邻居并未明确反对。然而,当设备安装完成、正式启用后,矛盾却逐渐浮现。

抵制:安全、噪音、空间成三大焦点

记者联系到楼内几位反对的住户。一位居住在二楼的年轻业主王先生表示:“爬楼机轨道突出在楼梯上方,虽然说是自动感应避让,但我每次上下楼总担心被绊倒。万一哪天机器突然故障或者有人误操作,后果谁来承担?”

“白天还好,晚上电梯运行时电机声音不小,我家卧室紧挨楼梯,实在受不了。”王先生投诉认为。还有邻居提出,楼道属于公共空间,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安装设备,且日常维护、电费分摊、责任界定等问题都没有明确,因此要求拆除。

据刘女士反映,抵制声在安装后逐渐集聚,部分邻居联合向物业和社区投诉,有的甚至在邻里群中言语激烈,称刘女士“用钱买名声”“先斩后奏”。物业多次调解未果,目前设备已暂时停用。

社区协调:善意需沟通,规则应先行

记者走访该小区所属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此类冲突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装便民设施时并不鲜见。“刘女士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公共空间的改造涉及全体业主权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征得参与表决业主的过半数同意。”

社区调解员指出,刘女士在安装前未履行正式的书面表决程序,缺少法律依据,加之安全、噪音等问题未与邻居充分沟通,导致善意引发反感。目前社区已组织双方代表座谈,尝试寻求折中方案,如限制使用时段、加装隔音棉、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等,但部分邻居依然坚持要求拆除。

法律视角:公共空间改造须合规

记者咨询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宏国。他表示,楼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任何改造安装都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即使设施是免费的,也不能替代合法表决程序。如果影响他人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业主甚至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但刘律师也指出,如果刘女士能够证明该爬楼机属于无障碍设施范畴,且符合安全标准,同时取得合法表决同意,则应得到支持。“建议双方积极协商,街道或住建部门也可介入,依法依规促成共识,避免邻里关系彻底破裂。”

反思:公益善举如何落地?

从暖心初衷到尴尬停摆,刘女士的经历折射出社区治理中的现实难题。个人善意要转化为公共福利,往往需要制度与规则托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装爬楼机等惠民项目,光有热心还远远不够,更需要全体业主的共识、规范的程序以及政府部门的支持。

目前,刘女士已表示愿意配合整改,但内心感到委屈:“我拿出几万块钱为大家方便,没想到换来的是指责。”邻居们则认为自己的合理诉求不应被道德绑架。

一边是善意者的失落,一边是邻居的顾虑。社区关系本就微妙,如何平衡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如何让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或许比安装一台爬楼机更为重要。此事最终如何定论,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