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上海某区发生恶性刑事命案”的虚假信息在社交平台流传,引发部分市民恐慌。经上海警方迅速核查,该消息纯属无中生有。目前,造谣者张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谣言起于微信群 配发“旧视频”混淆视听

据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通报,4月18日晚,一则“紧急通知:上海杨浦区某小区发生入室杀人案,凶手在逃,请居民注意安全”的信息在多个微信群内传播。该信息还附有一段时长约15秒的模糊视频,画面中有警车和围观人群,并配有“刚刚发生”的文字说明。

警方接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属地公安分局和网安部门展开核查。经调取110接警记录、走访相关社区及调阅公共视频,确认该区域近期未发生任何刑事命案。进一步调查发现,所谓“现场视频”实际是2021年某地一起普通治安事件的旧视频,被恶意剪辑后重新配文发布。

造谣者系为博眼球 自述“觉得好玩”

经过技术溯源,警方迅速锁定谣言发布者为居住在上海闵行区的25岁男子张某。4月19日凌晨,民警在张某住处将其抓获。到案后,张某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交代,他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经营网店,为提高店铺关注度,于4月18日晚在某粉丝群里编造了上述虚假警情。他说:“当时群里有人在聊安全话题,我就想着编个吓人的消息,大家肯定都会讨论,这样我的店铺名就能被更多人看到。”张某称,自己从网上下载了一段旧视频,配上文字后发出,没想到短短两小时内就被转发至30余个微信群,覆盖人数超过2万人。

“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没想到会造成这么坏的影响。”张某在接受审讯时表示。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造谣传谣必受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张某的行为已造成一定范围的社会恐慌,扰乱了公共秩序,上海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王某某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虚假警情不仅消耗警力资源,更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社会恐慌,甚至影响正常的应急响应机制。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每个人都应承担起维护网络清朗的责任。”

警方提示:不信谣不传谣 发现谣言请举报

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已查处多起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案件。警方将持续加大监测和打击力度,对恶意造谣、传谣行为“零容忍”。同时提醒广大市民:

第一,对于来源不明的信息,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紧急警情的内容,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切勿轻易转发。第二,发现可疑信息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向当地派出所反映,也可通过“上海辟谣平台”等渠道举报。第三,网络平台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虚假信息的审核和处置。

截至发稿时,相关虚假信息已在警方指导下完成全网清理,传播链条得到有效切断。上海警方强调,本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各类刑事案件发案率保持低位,市民无需恐慌。任何企图制造混乱、博取眼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动动手指编造的谣言,可能会造成难以预料的连锁反应;图一时之快的“玩笑”,终将付出沉重代价。理性上网、依法发声,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