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大理洱海边看日出,手机突然弹出一条公司通知:‘你被开除了,请尽快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说起几天前的遭遇,28岁的林悦(化名)至今仍觉得像一场噩梦。

这个原本应该放松身心的年假旅行,却因为一纸突如其来的解雇通知,变成了一场焦灼的维权拉锯战。林悦的遭遇并非孤例。近日,多位职场人士向本台反映,在休假期间被公司以“工作态度不端”“违反规章制度”等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其中不少人甚至刚刚在朋友圈晒出旅途中的美景。

事发:洱海边的“晴天霹雳”

林悦是杭州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市场专员,入职已两年半。今年春节后,她申请了5天年假,加上周末,计划与朋友前往云南大理旅游。“出发前我向主管口头报备过,也得到了同意。”林悦说。

2月14日上午,正在洱海边拍照的林悦,手机突然震动——公司人事部通过企业微信发来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理由为“连续旷工3天以上,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通知显示,公司认定林悦2月12日至14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我当时就懵了。”林悦回忆,她立即联系主管,对方却表示“年假审批流程未走完,系统显示你未请假”。更令她气愤的是,就在出发前,主管还在微信群里祝她“玩得开心”。

公司回应:制度就是制度

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人事部经理赵先生。他表示,公司考勤制度明确规定,员工请假必须通过OA系统提交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离岗。“口头请假不符合流程,系统记录显示林悦那三天处于缺勤状态,按照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天可予以辞退。”

当记者问及为何主管事先知情却未提醒时,赵经理回应:“主管个人行为不能代表公司制度,我们已经对相关主管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林悦的违纪事实清楚,解除合同合法合规。”

律师:口头请假有效吗?公司做法存争议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张律师。张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口头请假在司法实践中并非绝对无效。“关键在于能否证明用人单位知晓并同意。如果员工能提供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公司管理人员确实知情且未反对,那么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张律师进一步分析,本案中林悦的主管已在微信群中祝福其旅途愉快,这一行为足以证明主管对林悦休假是知情的。即便公司内部有严格的审批流程,但主管作为用人单位的管理者,其知晓行为可以视为用人单位的默示同意。“公司以此为由直接开除,法律风险很高。”

类似案例:不只是个例

事实上,林悦的遭遇并非孤例。近期,多起“休假期间被开除”事件引发热议。2024年12月,上海一名程序员在带薪年假期间被公司以“未及时响应工作群消息”为由开除,仲裁后公司被判支付赔偿金。2025年1月,深圳一名设计师在婚假期间被公司以“工作交接不力”为由辞退,最终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双倍赔偿。

“这种‘假期惊魂’折射出部分企业管理的短视和任性。”张律师表示,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规避裁员补偿,会利用员工的休假漏洞制造“违纪”证据,但法律对此类行为有严格规制。

专家建议:休假别忘留证据,遇事莫慌

如何避免“旅游变失业”的尴尬?资深HR顾问王女士给出三点建议:

第一,规范请假流程。无论口头是否获准,务必通过公司规定渠道提交正式申请并保留审批记录。若系统审批滞后,可要求主管在邮件或微信中书面确认。

第二,保留沟通证据。休假前与主管、HR的沟通记录,包括微信、邮件、通话录音等,都可能成为维权关键。如果公司以“旷工”为由发难,这些证据可证明己方无过错。

第三,遇事冷静维权。一旦被通知开除,不要立即签字认可。第一时间保留所有文件、聊天记录,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2N)。

最新进展:林悦已申请劳动仲裁

截至发稿,林悦已向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8.6万元,并补缴社保。仲裁庭已受理此案,将于三周后开庭。

“我不是想要多少钱,就是想要一个说法。”林悦说,“旅游时被开除,这件事让我寒心的是,公司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给我。”

本台将持续关注此案进展。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休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请在享受假期前,先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