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发生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转账乌龙事件:市民李先生因一时疏忽,将4万元转账误汇入一位已故陌生人的银行账户。更棘手的是,该账户持有人已于数月前去世,其家属对此毫不知情,而银行方面表示,未经法律程序无法擅自划扣款项。这起“钱进死人账户”的荒诞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手滑转错账 收款人竟已离世

据李先生讲述,4月12日下午,他准备通过手机银行向朋友张先生转账4万元,用于归还借款。由于操作匆忙,他只输入了卡号的前几位,系统自动补全后便点击确认。转账成功后,李先生电话通知朋友查收,对方却表示分文未到。李先生连忙查询转账记录,发现自己输入的卡号多了一位数字,且与朋友的账户完全不符。

“我当时脑子嗡的一下,赶紧去银行柜台查询。”李先生说。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后告知,该笔4万元已转入一个户名为“王某某”的账户,但系统显示该账户处于“已销户”状态——因为账户持有人王某某已于2023年12月因病去世,其账户已被银行冻结。更令人意外的是,王某某的身份证号码显示,他是一位与李先生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追款陷僵局 家属银行各有说法

得知收款人已去世,李先生立即报警。警方通过户籍信息联系到王某某的儿子小王。小王得知父亲名下突然多出4万元,既惊讶又无奈:“父亲生前身体不好,银行卡里只有几百块钱,我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现在钱在卡里,我们一分都没动,但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然而,追款过程远比想象中复杂。银行方面表示,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已故存款人的账户属于遗产,任何非司法程序的资金划转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并公证。而王某某生前未立遗嘱,其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分散在不同城市,短期内难以召集。银行工作人员建议李先生向法院申请认定这笔款项为不当得利,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才能操作。

律师解读:不当得利需返还 继承人应担责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指出,本案中李先生误转的4万元,对于王某某的继承人而言属于不当得利。“《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王某某虽已去世,但其继承人若已实际管理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返还责任。”

张律师进一步解释,目前关键是确认继承人是否已经动用这笔钱。“如果钱还在账户里,继承人配合返还即可;如果继承人已经取用,则需自行偿还。若继承人拒绝配合,李先生可以起诉所有继承人,法院判决后银行可依判决扣划。”他同时提醒,如继承人明知无权占有仍拒不返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当事人呼吁:增加转账“后悔药”

截至发稿,李先生已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该账户资金。警方也正协调银行及继承人召开调解会。李先生感叹:“4万元不是小数目,因为自己手滑陷入这种麻烦,教训太深刻了。希望银行能在转账时增加更多确认环节,比如弹窗提示‘请核对收款人姓名’,或者允许转账后短时间内撤回。”

事实上,近年来因输错卡号、误向已故账户转账的案例屡见不鲜。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现行的24小时内可撤销转账政策主要针对ATM机和柜面,而手机银行一旦输入正确账号,系统通常默认自动执行。专家建议,用户转账前务必反复核对收款人姓名、账号、开户行,大额转账可先转1分钱验证,避免“覆水难收”的尴尬。

目前,此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本网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转账虽便捷,操作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