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原某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甲医院)骨科主任张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违法所得及涉案房产依法予以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间,张某利用担任某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大外科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医用耗材采购、设备引进、药品使用等方面为多家医药企业及经销商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9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涉案金额之巨、房产数量之多,在近年来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中颇为罕见。调查显示,张某除收受巨额现金、购物卡、名贵字画等财物外,还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赠送的房产18套,分布于多个城市的核心地段。这些房产既有住宅,也有商铺和写字楼,部分房产由行贿人直接出资购买后登记在张某亲属名下,企图掩盖受贿事实。
办案人员介绍,张某的受贿手法极为隐蔽。他很少直接收取现金,更多是通过"影子股东"、委托理财、借款名义等方式收受贿赂。例如,某医疗器械公司为获取骨科耗材供应资格,按张某要求将一套价值300余万元的豪宅登记在他远房亲戚名下;还有企业以"咨询费"名义,每月向张某控制的两家公司支付"顾问费",累计达400余万元。
庭审中,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深刻忏悔。他在最后陈述中说:"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没有守住廉洁底线,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敛财的工具,给医疗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痛苦。我认罪认罚,愿意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一名医疗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室负责人,本应秉持医者仁心、悬壶济世,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损害了医疗行业的声誉和形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医药市场秩序,社会影响恶劣。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缴部分赃款赃物,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判决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某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鉴,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采购、用人、财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该市第一人民医院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医蠹"被依法查处。此案的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医疗卫生领域没有"法外之地",任何利用职务之便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应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更加完善、透明、高效的监管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医疗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医疗行为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