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多个省份密集出台政策文件,将省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行政审批权限、财政支配权限下放给省会城市,一场被称为“省会分权”的体制机制改革悄然拉开大幕。这标志着长期以来“强省会”战略正从政策倾斜转向制度重构,省与省会城市之间的关系进入深度调整期。
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浙江、广东、山东、四川、湖北等省份已相继发布改革方案,核心内容均指向向省会城市“放权赋能”。其中,浙江省明确将省级预留的部分建设用地指标、重大项目审批权、外资企业设立备案权等直接下放杭州市;广东省则在深圳先行示范区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广州在省级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的自主决策权;山东省赋予济南、青岛两座中心城市在土地、规划、环保等领域更大的审批自由;四川省则通过立法形式,将成都市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制度化、清单化。
为什么在此时密集推进“省会分权”?专家指出,这与中国城镇化进入“都市圈时代”密切相关。当前,省会城市普遍面临“小马拉大车”的困境:城市体量快速膨胀,但管理权限、资源配置能力与城市实际需求之间存在明显落差。例如,一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在轨道交通、城际铁路等跨区域项目中,往往需要层层上报省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周期长、效率低。而通过权力下放,让省会城市在规划、用地、财税、公共服务等方面拥有更大自主权,能够有效激发城市增长潜力,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从改革内容看,“分权”主要集中在四个领域:一是经济管理权限,包括项目投资、企业登记、土地审批等;二是财税分配,如提高省会城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比例;三是人事任免权,部分省区试点下放省直部门驻市机构负责人的管理权限;四是规划审批权,赋予省会城市对都市圈内市域铁路、生态廊道等项目的终审权。
“这不仅是放权,更是重构省与市之间的责权关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位研究员表示,过去“省管县”体制下,省会城市与省直部门之间往往存在“权力摩擦”,一些本应由城市自主决定的事项,因为涉及省级部门利益而被卡住。新一轮分权改革,本质上是将“省—市”关系从垂直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让省会城市真正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
然而,分权并非“一放了之”。业内分析指出,权力下放后,如何确保省会城市“接得住、用得好”是关键。一方面,需要建立配套的监督约束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另一方面,要避免省会城市“虹吸”周边资源,导致区域内发展失衡。事实上,部分省份在分权的同时,也出台了“强省会带周边”的配套政策,如要求省会每年向县域转移部分产业、设立区域协同发展基金等。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省会分权的持续推进,折射出中国区域治理逻辑的深刻变化。在“十四五”规划明确“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的背景下,省会城市作为区域增长极的地位进一步凸显。通过分权让省会“瘦身强体”,带动整个省份乃至更大范围的要素流动与产业协作,正在成为新一轮改革的重要抓手。
可以预见,随着更多省份加入分权行列,“省会分权”将从个案走向普遍,从行政放权走向制度定型。这场改革,既是对过去“强省会”战略的延续与深化,也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治理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未来,省与市之间如何从“权责博弈”走向“合作共赢”,值得我们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