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正式启动2024年长江流域水生态专项督察,4个督察组将分赴重点省份

记者近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决定首次启动实施长江流域水生态专项督察。此举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进一步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迈入新阶段。

据悉,此次专项督察将成立4个督察组,于近期分赴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长江流域重点省份开展进驻督察。这是生态环境部自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首次针对特定流域、特定领域组织开展的专项督察行动,具有深远的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

聚焦流域治理 明确督察方向

此次专项督察将重点围绕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这一核心任务展开。督察组将聚焦长江流域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等情况。同时,督察还将对各地落实长江保护法、河湖长制等情况进行系统评估。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督察着力解决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性较强,力争通过专项督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督察方式将采取“督察+帮扶”相结合的模式,既严格依法依规查找问题,又注重指导地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督察实效。

首次启动 创新督察机制

此次专项督察的特点在于“首次”二字。与以往综合性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比,此次专项督察在督察对象、督察内容和组织方式上均有所创新。一是聚焦重点流域,精准划定责任主体;二是强化流域统筹,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三是整合专业力量,吸纳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专家参与。

4个督察组将根据统一部署,进驻相关省份开展为期半个月至一个月的实地督察。督察期间,各督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现场核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不预设路线,不限定区域,确保督察全面、深入、细致。

压实责任 推动整改落地

督察结果将作为评价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依法依规进行通报,督促地方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地区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督察组将定期向地方反馈整改进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督察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首次启动长江流域水生态专项督察,既是对长江大保护战略的深化落实,也是对既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的有益补充。此举将有力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提供坚强保障。

当前,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关键期。随着4个督察组正式进驻地方,一场聚焦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专项督察行动即将全面铺开。这场以“首次”为标签的督察行动,能否在长江大保护中写出新答卷,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