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关于“如家”名称使用权的争议在多地村镇引发关注。一名自称持有“如家”商标的女子李某,向湖北、河南、山东等地多家以“如家”命名的村镇养老院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该名称并赔偿损失。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侵权指控,部分养老院不仅没有“低头”,反而决定联合起诉李某,质疑其商标注册的合理性与动机。这一事件迅速在基层养老行业和法律界引发热议。

女子投诉:称养老院“蹭名牌”

据李某向媒体提供的材料,她于2019年成功注册了“如家”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括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第43类服务。她表示,自己原本计划在老家开设一家高端养老机构,并已投入大量前期宣传。然而,近年来她发现全国多地村镇出现以“如家养老院”“如家老年公寓”命名的机构,认为这些机构未经授权使用其注册商标,严重稀释了品牌识别度,也误导了消费者。“‘如家’这个名字是我精心设计的,寓意‘如家般温暖’,但现在被各地小养老院随意使用,我的商业计划完全被打乱了。”李某在投诉中称。

据不完全统计,仅湖北、河南、山东三地就有超过20家村镇养老院使用“如家”字样。这些机构大多规模较小,服务对象以本地农村老人为主,收费标准低廉,有的甚至仅有十几个床位。李某已向其中6家发出律师函,要求其限期更名并支付3万至10万元不等的侵权赔偿。

养老院反击:“如家”是通用词汇,女子涉嫌恶意抢注

面对投诉,多家养老院反应强烈。湖北某镇“如家养老院”的负责人王院长告诉记者,该院成立于2015年,早于李某商标注册时间,“我们取名‘如家’,就是想让老人感觉像在家里一样。这名字是团队一起想的,当时根本不知道有人注册了商标。”王院长表示,养老院经营多年,在当地口碑良好,从未想过靠“蹭名牌”获利。“她(李某)说要我们赔钱改名,我们小本经营,哪受得了?而且她注册的商标类别和我们的服务一样,凭什么她注册了就用不得?”

更让养老院方面愤怒的是,他们认为“如家”一词属于日常用语,缺乏显著特征,不应被个人垄断。河南一家养老院的代理律师表示:“‘如家’与‘温馨’‘舒适’类似,是描述性词汇。李某将其注册为商标,却以此打击全国同行,涉嫌恶意抢注和权利滥用。我们已收集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不侵权,并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目前,已有至少3家养老院决定联合采取法律行动,他们通过当地养老行业协会筹集资金,聘请专业律师,计划以“恶意诉讼”“不正当竞争”为由反诉李某。

法律专家:争议焦点在商标显著性与使用在先

对于这起纠纷,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赵律师分析认为,案件核心在于两方面:一是“如家”作为商标是否具有足够的显著性,能否在养老服务领域获得排他权;二是李某的商标注册是否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赵律师指出,虽然“如家”在酒店领域因“如家酒店”而具有较高知名度,但养老院属于不同行业。关键在于李某是否在养老领域实际使用了该商标,以及是否存在大量同行业在先使用的情况。“从目前情况看,多家养老院在李某商标注册前就已使用‘如家’名称,且使用范围集中在村镇,这些机构若能证明其使用在先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李某的商标权基础就不稳固。”

此外,专家提醒,商标抢注行为在基层服务行业时有发生。一些个人或公司通过注册大量常用词汇作为商标,然后向实际使用者索赔,这种“碰瓷式维权”近年来已受到司法部门的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表示,对恶意抢注商标、滥用诉权的行为要依法予以规制。

事件发酵:基层养老行业的“名字之困”

这起纠纷也折射出村镇养老行业发展中的现实困境。许多基层养老院由村集体或个人创办,取名时往往注重寓意而非商标检索。一旦遭遇商标投诉,不仅面临改名成本,还可能影响老人及家属的信任。“我们院里的老人早就习惯了‘如家’这个名字,招牌、证件、宣传材料都是这个,要改的话麻烦大了。”王院长无奈地说。

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解,但双方分歧巨大。李某坚持要求赔偿,养老院则拒绝让步。有法律人士建议,此类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行政程序解决,但若进入诉讼,耗时耗力对双方都是负担。

随着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发展势在必行。然而,在鼓励品牌建设的同时,如何防止商标成为扼杀小微服务的工具,考验着法律与政策的智慧。这起“如家”之争,或许只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