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教育领域的重要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至少59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对研究生毕业规定作出调整,明确不再将学术论文发表作为硕博学位授予的唯一硬性指标,转而采取更多元化的评价标准。这一变化标志着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正加速从“唯论文”向“重能力、重创新、重贡献”的方向转型。
长期以来,“发表论文”几乎是所有高校研究生获取学位的“必经之路”。尤其是博士研究生,往往被要求在国内核心期刊甚至国际高水平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否则无法进入答辩环节。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学术产出,却也催生了“为发论文而做研究”的功利心态,甚至出现论文代写、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更重要的是,部分应用型、实践导向的研究成果因难以量化发表,被无形中“矮化”甚至排斥,背离了人才培养的初衷。
此次调整正是对上述问题的回应。2020年,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破除“唯论文”“唯SCI”倾向;同年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提出,要改进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制度。在此政策引导下,高校纷纷启动毕业规定修订工作。
以清华大学为例,该校在2022年修订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明确,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可采取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研究报告、技术标准等多种形式呈现,不再以发表论文作为申请答辩的前提。北京大学部分学院则允许学生以高质量调研报告、政策建议、工程设计等成果替代小论文。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也陆续出台类似规定,强调学位论文本身的质量和原创性,而非“论文篇数”。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调整并非“降低标准”,而是“重构标准”。多所高校在文件中强调,替代性成果需经专家组评议,其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须达到与同层次学术论文相当的水准。例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规定,博士生可提交一份包含本人核心贡献的技术报告或工程方案,但需附上相关单位的应用证明或绩效评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则要求,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申请学位者,须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且成果已实现转化或得到实际应用。
教育学者指出,这一改革具有多重意义。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破除“唯论文”有助于引导研究生真正关注问题本身,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实质贡献的成果,而非“为发而发”的“学术泡沫”。同时,这也为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研究生提供了更公平的评价通道——例如,工科生的工程实践、医学生的临床案例、艺术生的创作作品,都能获得相应认可。
不过,改革亦面临挑战。如何确保替代性成果的评审公正性,避免“人情分”或“形式主义”,是高校必须解决的难题。此外,部分学生对“不唯论文”的理解存在偏差,误以为毕业门槛降低,导致学习松懈。对此,多所高校表示,将同步加强过程性考核与分流淘汰机制,确保“宽严相济”。
从“唯论文”到“不唯论文”,再到建立科学、多元、有效的评价体系,这59所高校的先行先试,正在为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提供重要样本。可以预见,随着政策深入落实,更多高校将跟进调整,真正回归人才培养的本质——让每一位研究生都能在适合自己的赛道上实现创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