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款包装上以醒目大号字体标注“吊龙”的猪肉干产品引发消费者争议。多位消费者反映,因包装正面“吊龙”二字突出,且未明确标注“猪肉”字样,误以为购买的是牛肉干,直到食用后才发现实为猪肉制品。涉事企业回应称,“吊龙”本身是猪里脊的俗称,并非牛肉专属,但此前该公司申请注册“吊龙猪”商标已被驳回。

“吊龙”包装误导消费者

上海消费者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一家零食店看到一款名为“吊龙猪肉干”的产品,包装正面“吊龙”二字采用大号艺术字体,下方“猪肉干”三字字体较小且颜色较浅。“我第一眼看到‘吊龙’,以为是牛肉干,因为平时吃火锅都知道吊龙是牛身上的部位。”李女士说,她购买后食用时发现口感不对,仔细查看配料表才发现是猪肉。

记者走访多家线下门店发现,该产品包装正面“吊龙”二字约占包装面积的三分之一,而“猪肉干”字样位于包装下方,字体大小约为“吊龙”的四分之一,且颜色与包装背景相近,辨识度较低。多位消费者表示,容易被“吊龙”字样误导,认为产品为牛肉干。

企业回应:猪里脊在部分地区也称“吊龙”

涉事企业为湖南某食品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吊龙”一词并非牛肉专用,在湖南、广东等地的民间称呼中,猪里脊也被称为“吊龙”。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在包装上已经标注了‘猪肉干’,只是‘吊龙’字体大一些,并不存在欺诈行为。”

然而,记者查阅《中国食物成分表》及多地餐饮行业标准发现,“吊龙”通常指牛脊背上的肉,是潮汕牛肉火锅中的经典部位。百度百科等权威词条也明确将“吊龙”定义为牛里脊。部分餐饮从业者表示,在行业内,“吊龙”几乎特指牛肉,极少用于猪肉。

此前申请“吊龙猪”商标被驳回

记者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公告发现,该企业曾于2023年申请注册第29类(肉、肉干等)“吊龙猪”商标,但被驳回。驳回理由为“该标志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产生误认”。商标局认为,“吊龙”在餐饮行业具有特定指向,“吊龙猪”组合可能会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为牛肉或牛肉制品,因而具有误导性。

商标律师王敏分析指出,虽然“吊龙”一词尚未成为牛肉的法定专属名词,但在市场长期使用中已形成特定指向。企业使用大号“吊龙”配以小字“猪肉干”,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真实属性的混淆,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专家:需规范食品标签标识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近年来,部分企业利用消费者对特定术语的认知习惯,在包装上做“文字游戏”,以“吊龙”“雪花”等牛肉专用部位名称宣传猪肉制品,本质上是一种擦边球行为。他建议监管部门应明确“吊龙”等术语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使用规范,禁止用容易产生歧义的名称误导消费者。

截至发稿,该企业尚未对产品包装进行修改,但表示将考虑调整设计,避免消费者误解。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已接到相关投诉,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肉制品时应仔细查看配料表和产品类别。若发现产品名称与配料不符,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