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大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宋鸿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宋鸿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鸿源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宋鸿源,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黑龙江海伦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他曾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情报信息总队总队长、技术侦察总队总队长等职务。2019年3月,宋鸿源任大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23年6月,宋鸿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指出,宋鸿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此次“双开”决定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宋鸿源作为曾经的公安系统高级领导干部,本应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却私欲膨胀、知法犯法,最终锒铛入狱,其蜕变轨迹令人警醒。

宋鸿源的落马是黑龙江省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部署的又一重要成果。近年来,黑龙江省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了一批政法系统害群之马。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

目前,宋鸿源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正审判。这一案件再次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纪法面前没有特权,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红线、逾越底线,必须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