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乌兰利用担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进展

公开资料显示,乌兰,男,蒙古族,1962年11月出生,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他曾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等职。2016年11月,乌兰调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后兼任省委党校校长。2020年1月,他当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5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23年3月,乌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乌兰被“双开”的消息。通报指出,乌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法律程序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乌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乌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乌兰利用担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随着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乌兰将依法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

警示意义

乌兰案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乌兰本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却背离了初心使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此案的依法处理,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法底线,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开庭宣判。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期待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审理,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