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乘客花50元诉讼费起诉海南航空并成功获赔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当事人小王(化名)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花50块钱起诉海航,我赢麻了!”这句话迅速冲上热搜,也让“低成本维权”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维权起因:一次“说走就走”的出行受阻
事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24年国庆假期。小王原计划从北京乘坐海航航班前往三亚度假,提前一个月购买了特价机票。然而,出发当天凌晨,他收到航空公司短信,通知该航班因“运力调整”取消,建议改签或退票。小王随即联系客服要求改签至当天的其他航班,但被告知所有飞往三亚的航班均已满员,只能改签至次日同一时段。这意味着他的行程被迫推迟一天,不仅预定的酒店需要重新协调,还损失了一天的年假。
小王提出,航空公司的单方面取消导致他产生实际损失,要求赔偿住宿损失、交通费及误工费共计2000元。海航客服表示,按照运输总条件,因非承运人原因取消航班,只提供免费改签或退票,不承担额外赔偿。如果乘客认为权益受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0元诉讼费的“极限挑战”
“客服的态度让我很生气,但打官司又觉得麻烦。”小王告诉本报记者,“后来朋友提醒我,民事诉讼的诉讼费很低,而且这类案件事实清晰,自己就能搞定。”于是,他决定“较这个真”。
小王查阅《民法典》和《民用航空法》相关条款,认为自己与航空公司构成运输合同关系,航空公司的单方取消属于违约行为,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他整理了购票记录、取消通知截图、酒店取消政策证明以及因改签产生的误工证明,向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提交了起诉状,诉讼请求为要求海航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2000元标的的案件受理费仅为50元。小王缴纳了50元诉讼费,案件正式立案。“我当时的想法是,50块也就是一顿外卖的钱,哪怕输了也就当体验一次打官司。”小王说。
庭审:从“按规则办事”到“依法担责”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法官主持下,海航方面起初坚持“运输总条件已明确告知乘客,取消属于不可抗力或业务调整”的说法。小王则指出,海航并未提供任何不可抗力证明,且“运力调整”属于公司内部经营安排,不应由乘客承担不利后果。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官在调解中指出,航空公司单方取消航班,虽在运输总条件中有免责条款,但若条款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可能被认定为格式条款无效。最终,海航同意和解,赔偿小王500元(相当于其实际损失的25%),并承担50元诉讼费。小王撤诉,实际到手500元。
“赢麻了”背后的网言网语与社会意义
拿到赔偿后,小王在社交平台分享经历:“50元诉讼费,换回500元赔偿,净赚450元,还让海航掏了诉讼费,我赢麻了!”这条帖子迅速获得数万点赞,网友纷纷评论:“太解气了”“学到了,以后遇到这种事就起诉”“这才是真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虽小,但意义不小。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很多消费者面对大企业时觉得维权成本高、耗不起,实际上小额诉讼程序非常便捷,诉讼费低、审理快,互联网法院甚至可以在线开庭。只要证据充分,胜诉概率并不低。”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也认为,类似案例有助于倒逼航空公司提升服务质量。“花50元起诉”的示范效应,可能促使更多消费者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而不是忍气吞声。同时,航空公司也应当反思,是否在航班变动时向消费者提供了足够的选择权和合理的补偿方案。
截至发稿,海航方面尚未对此案公开回应,但据内部人士透露,公司已对相关服务流程进行自查,并考虑优化航班变动的补偿政策。无论如何,小王的一句“赢麻了”,或许正在悄然改变航空消费维权的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