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内知名国际法学者与南海问题专家联合编写的《南海仲裁案裁决新批驳》报告正式发布。该报告以详实的史料、严谨的法理分析和充分的国际法依据,系统揭露了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的重大谬误,进一步夯实了中方不参与、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的立场基础。

报告核心:从法理到事实全面批驳

报告指出,2016年7月12日公布的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从启动程序伊始就存在根本性缺陷。菲律宾滥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将本质属于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的问题包装成对公约的解释或适用问题,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国际法基本原则。

在领土主权问题上,报告通过大量历史文献和地图证据证明,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历代中国政府持续对南海诸岛进行管辖和开发。而仲裁庭无视历史性权利这一国际法重要概念,错误地认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没有法律依据”,这一判断与基本事实完全相悖。

在海洋地物法律地位问题上,报告指出仲裁庭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法律地位认定严重违反科学常识和《公约》本意。仲裁庭将太平岛等本可维持人类居住或经济生活的岛屿错误认定为“岩礁”,甚至“低潮高地”,这种武断的结论不仅违背地理事实,也扭曲了《公约》第121条关于岛屿制度的立法精神。

专家解读:裁决缺乏国际公信力

参与报告撰写的多位国际法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组成和运行存在严重问题。仲裁庭庭长柳井俊二与日本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政治立场高度一致,其公正性备受质疑。此外,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越权管辖、选择性适用法律,其所谓“裁决”在国际法学界和各国政府中均遭到广泛批评。

报告特别指出,包括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通过外交声明或法律文件明确表示不承认该裁决。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前主席、多国知名国际法学者均撰文指出,该裁决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上均存在重大瑕疵,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中方立场:坚持对话协商解决争端

外交部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重申,中国一贯坚持通过直接谈判和友好协商解决与邻国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是非法无效的,中方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也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

报告发布后,多国驻华使节和国际组织代表表示,这份报告以专业、客观的学术态度展现了南海问题的历史经纬和法理依据,有助于国际社会更全面、公正地了解南海争端真相。当前,中国与东盟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通过地区规则建设维护南海和平稳定,这才是解决南海问题的正确路径。

结语

《南海仲裁案裁决新批驳》报告的发布,既是对所谓裁决在法律层面的一次系统性“纠偏”,也是对国际社会某些错误认知的一次有力澄清。正如报告序言所写:“真相不会因一纸非法裁决而改变,正义也不会因政治操弄而缺席。”南海问题终将在地区国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直接对话协商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