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攀枝花市发生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事件:一家企业竟在厂区外的公共道路上私自安装测速设备,并对超速员工处以300元罚款。这一做法被曝光后,迅速引发了公众对于企业权利边界、公共道路管理以及员工权益保护的讨论。
事件经过:员工下班“吃罚单”
据悉,涉事企业位于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一家从事化工生产的民营企业。多名员工向当地媒体反映,今年4月以来,该公司在厂区大门外的厂区道路上安装了测速摄像头,并规定凡在该路段行驶超速的员工,将被公司内部处以300元罚款。有员工表示,自己下班后驾车经过该路段,因车速略超公司规定的30公里/小时限速,次日便被公司通报罚款。“我们下班开出去,那段路是公共道路,不是厂区内部道路,公司凭什么罚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说。
据员工提供的内部通知截图显示,公司要求“所有进入厂区及厂区周边道路的车辆应遵守限速30公里/小时的规定”,违规者“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处以3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报道称,已有数十名员工被罚。
企业回应:出于安全考虑,罚金用于安全基金
针对质疑,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路段为进出厂区的必经之路,且周边运输车辆较多,曾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为保障员工和周边居民安全,公司才出资安装测速设备,并制定了内部管理规定。负责人强调,罚款并非公司获利,而是统一纳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安全驾驶的员工。他表示:“我们是为了大家好,处罚不是目的。”
然而,当被问及在公共道路上安装测速设备是否经过交管部门审批时,该负责人未予明确回答。
法律专家:企业无权在公共道路执法
这一做法是否合法?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律专家。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化名)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具有在公共道路上设置测速设备并进行处罚的权限。企业无权在公共道路上实施行政处罚,更无权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款。“即便是企业内部的罚款,如果是针对员工在下班后、公共道路上的行为,也超出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范围。”刘明说。
另一名劳动法专家表示,即便公司以“安全奖”名义扣除员工工资,若缺乏明确、合法的规章制度依据,且未经过民主程序与员工协商,此类扣款涉嫌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
交管部门:已暂停企业行为,正调查处理
事件发酵后,攀枝花市公安交警支队和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迅速介入。5月14日,当地交警部门发布通报称,已责令企业立即拆除私自安装的测速设备,并将依法对其擅自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交警部门同时表示,该路段限速标准应以交通标志为准,公司内部的“限速30公里”不具有法律效力。
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已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停止从员工工资中扣罚罚款,并退还已扣款项。
专家建议:安全需有边界,管理不可越位
近年来,类似企业设置“内部罚单”的事件并非个例。有评论指出,企业出于安全生产考虑,在厂区内部制定严格的交通规则并无不妥,一旦将触角延伸到公共道路,便是“越位”。公共道路管理权属于政府部门,企业无权自行执法。
目前,涉事企业已拆除非法测速设备,并表示将配合调查。多位被罚款的员工表示,希望公司能尽快退还罚金,并公开道歉。这起事件也提醒各方:安全生产固然重要,但必须合法合规,企业管理的边界不可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