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校不得提前开学、延迟放假,严禁利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这一举措旨在贯彻落实“双减”政策精神,切实保障学生休息权利,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项禁令剑指违规办学行为

通知明确划出三条“红线”:一是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在假期提前开学或延迟放假,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符合国家规定;二是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或变相补课,包括以“夏令营”“研学”“托管”等名义进行的学科类教学;三是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组织、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多地出现部分学校为追赶教学进度,擅自提前开学、压缩假期,甚至利用暑假组织学生“集中补课”的现象,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此次通知进一步强调了“底线”要求,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规范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成长

按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每学年教学时间原则上为39周,普通高中为40周。暑假期间,学校应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和实践活动。教育部强调,严禁以任何形式占用学生法定假期,确保学生有充足的睡眠、体育锻炼和自主发展时间。

“暑假是学生调整身心、发展兴趣、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窗口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张志勇指出,部分学校把假期视为“第三学期”,频繁组织上课补课,不仅加剧了学生学业压力,也挤占了学生探索自我、接触自然的机会,长期来看不利于创新人才培养。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指导学校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作业,控制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学校可提供线上学习资源或答疑服务,但不得组织集体授课。

严查违规 强化联动监督

为确保政策落地,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暑假期间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查处学校违规补课、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对顶风违规的学校,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直至撤销教师资格的处分。

“严禁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并非新规,但此次以更严厉的姿态重申,释放出治理惯性违规行为的决心。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张力表示,只有严格执行教学时间安排,才能为“双减”提供制度保障,防止学校变相加重学生负担。

地方已有先行探索

事实上,多个省份此前已出台类似规定。今年5月,浙江省教育厅明确,中小学不得擅自调整寒暑假时间,严禁利用周末、假期组织集体补课;山东省则建立“假期违规补课举报平台”,鼓励家长、学生通过热线或网络渠道举报。这些做法为全国性政策提供了经验。

多位一线教师表示,在考试评价体系尚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部分学校仍可能存在“打擦边球”行为,例如以“自愿参加暑期托管”为名组织补课。对此,教育部要求“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由学生自主选择,严禁将托管变成“变相补习班”。

家长观念亦需转变

上海家长张女士坦言,孩子所在的初中曾连续两年提前一周开学,“说是为了备战初三,其实家长也担心落后”。此次政策出台后,她表示“松了一口气”,但同时也担心孩子在家时间过长、缺乏规划。“希望学校能提供更多非学科类的暑期指导,比如阅读书单、运动计划等。”

教育专家认为,规范办学行为需要家校社协同推进。家长应避免焦虑传导,摒弃“假期弯道超车”的功利思维,真正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只有形成“学校依法办学、家长理性育人、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才能让假期回归本义。

教育部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下一步,教育部将结合开学检查、年度督导等节点进行抽查,推动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