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原本为了体验生活、了解社会疾苦的“送外卖”经历,却让一位大学老师陷入了长达一年多的维权困境。近日,某高校教师张明(化名)向媒体反映,他在兼职送外卖期间遭遇车祸受伤,但事发至今已超过一年,仍未获得任何赔付。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张明与外卖平台签订的是合作协议,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无法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付。这一事件再度引发公众对于“灵活用工”模式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热议。
意外从“体验”开始
张明是某省会城市一所高校的讲师,主要从事社会学研究。2023年春季,为了完成一项关于“平台经济下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生存状况”的课题研究,他决定亲自注册成为一名外卖骑手,深入一线获取真实数据。起初,张明只在课余时间接单,每天跑五六单,记录配送过程中的时间消耗、收入分配、劳动强度等信息。他坦言:“我想亲身体验一下骑手的工作日常,这样才能更真实地理解这个群体的处境。”
然而,意外在2023年4月12日突然降临。当天傍晚,张明骑着电动车在送餐途中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倒。事故导致他左腿胫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被紧急送医后接受了手术治疗。交警部门认定轿车驾驶员负全责,但对方车辆保险赔付额度有限,张明的医疗费用仍有数万元缺口。
维权路上“身份”障碍
术后休养期间,张明开始向此前注册的外卖平台提出理赔申请。他查阅了平台为骑手购买的意外保险,发现自己每天接单时都会被扣除3元“保险费”,但保单条款中明确,只有“与平台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的骑手”才属于被保险范围。张明随后联系平台当地负责人,对方表示他注册时签署的是《合作协议》,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双方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关系,因此无法按照工伤或雇主责任进行赔付。
“我每天按照平台的系统指令接单、配送,穿平台的制服,用平台的保温箱,甚至还要接受平台的评价考核,这难道不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吗?”张明对此感到困惑。他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平台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而,人社部门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了不予认定的决定。
人社局回应:协议约定清晰
针对张明的情况,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认定劳动关系需同时具备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等核心要件。张明与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双方为“合作关系”,骑手可自主选择接单时间、接单数量,平台不进行强制派单,也不提供保底工资,结算方式为按单提成。该负责人指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此类模式更符合民事合作关系特征,而非传统劳动关系。”
该负责人同时承认,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从业者处于“劳动有事实、关系无法律”的身份空白地带。他表示,国家层面正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但在具体法规出台前,人社部门只能依据现有法律条文进行认定。
专家呼吁:制度创新迫在眉睫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认为,张明的遭遇并非个例。“许多骑手、网约车司机都面临同样的困境。平台通过算法控制劳动过程,却用‘合作协议’规避雇主责任,这种‘去劳动关系化’的操作实际上造成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真空地带。”
他建议,在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暂时无法全面突破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解决新业态从业者的工伤保险问题,例如强制平台为每位注册骑手购买特定形式的职业伤害保险,无论双方关系如何认定,一旦发生与工作相关的意外伤害,从业者都能获得基本保障。
截至发稿时,张明仍在与平台方面进行沟通。他表示,自己并不执着于“劳动关系”的法律认定,但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赔付方案。而他那篇尚未完成的关于外卖骑手生存状况的研究论文,或许也将因为这段亲身经历,增添一份更为沉重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