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民张先生向媒体反映,他与7位朋友在莲湖区一家餐馆就餐后,结账时发现账单上赫然列着“餐具费22套”,消费金额高达数十元。张先生质疑:“我们明明只有8个人,为什么收22套餐具费?”这一离奇收费引发广泛关注。目前,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此事立案查处,并表示将依法严肃处理违规收费行为。
8人用餐,餐具费却按22套算
据张先生介绍,10月某日晚,他与7位朋友来到莲湖区某火锅店聚餐。席间,服务员未主动告知餐具收费情况,也未提供免费餐具选项。结账时,张先生发现账单上“餐具费”一栏标注数量为22套,单价2元,共计44元。他立即向收银员提出质疑:“我们8个人,怎么算出22套餐具?”收银员解释称,店内按“人头+锅底调整”方式计算餐具数量,因张先生一行使用了多个火锅锅底,每个锅底对应多套碗碟蘸料,因此自动叠加为22套。
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这一解释:“我们点的是鸳鸯锅,加上每人一套碗筷,顶多10套左右,22套明显是乱收费。”双方争执不下,张先生最终被迫支付了这笔费用,但随即向12315平台投诉。
消费者:“被多收的钱不多,但心理很不舒服”
类似遭遇并非个例。记者走访发现,不少消费者在餐厅用餐时都曾“被加收”餐具费,金额从1元到5元不等,有的甚至不明码标价,结账时才冒出。消费者李女士表示:“有些餐厅标着‘消毒餐具费’,但既不提前告知,也不提供免费餐具,感觉像强制消费。”王先生则吐槽:“上次4个人吃饭,最后收了6套餐具费,店员说‘因为我们换了两次骨碟’。钱不多,但这种做法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餐饮企业提供餐具是其经营服务的基本义务,将餐具费单独列出并强制收取,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莲湖区市监局:已立案,将从严查处
接到投诉后,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介入调查。经查,涉事火锅店确实存在未明码标价、按人头叠加餐具数量、强制收费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该店近三个月的结账单记录,发现类似“多收餐具费”情况并非孤例,部分顾客因未仔细核对账单而“蒙混过关”。
莲湖区市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目前已正式立案查处,将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市监局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主动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不得变相强制收取餐具费、茶位费、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
“对于类似的违规收费行为,我们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负责人说,“消费者若遭遇不合理收费,可保留好票据、菜单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家:小费目折射大问题,需加强行业自律与监管
陕西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刘律师指出,餐具费、茶位费、开瓶费等“隐形收费”长期存在于餐饮行业,金额虽小,却暴露了部分商家逐利心态和诚信缺失。“几元钱的餐具费看似不起眼,但积少成多,商家一年可能多赚数万元。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平交易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刘律师建议,消费者应养成“先问价、后消费”的习惯,对不明码标价的收费项目主动询问;同时,监管部门可探索建立“餐饮消费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的商家加大处罚力度,倒逼行业自律。
目前,张先生已收到市监局反馈,涉事火锅店同意退还多收的餐具费,并承诺整改。张先生表示:“希望这次能真正让商家长记性,也希望其他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不要忍气吞声,该维权就维权。”
截至发稿,莲湖区市监局仍在进一步调查该店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收费行为。事件后续进展,本台将继续关注。
(注:文中张先生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