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民王女士在龙岗区一家宠物乐园遭遇惊魂一幕——一只大型犬突然失控,对她进行长达近20秒的撕咬,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医院诊断,王女士被确诊为狂犬病三级暴露,需立即接种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然而,在后续的赔偿协商中,王女士提出的6至8万元赔偿要求遭到拒绝,狗主人与宠物乐园各自仅愿承担三成和两成的责任。这起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宠物安全管理与责任划分的关注。
事发经过:20秒的噩梦
据王女士回忆,事发当天下午,她与朋友一同前往龙岗区某宠物乐园游玩。作为爱狗人士,王女士平日里对狗并无恐惧,但这次经历却让她心有余悸。
“我当时只是站在一旁看着其他游客与狗互动,突然一只体型较大的狗从旁边冲过来,直接扑向我。”王女士描述道,那只狗咬住她的右臂后,开始猛烈撕扯,持续时间接近20秒。
周围游客和工作人员见状急忙上前制止,最终将狗拉开,但王女士的右臂、左腿等多处已被咬伤,衣服也被撕破,现场血迹斑斑。
伤情诊断:狂犬病三级暴露
事发后,王女士被立即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医生检查发现,其右臂多处深达肌层的撕裂伤,左腿也有多处咬伤,情况较为严重。根据狂犬病暴露分级标准,王女士被确诊为狂犬病三级暴露——这是最严重的暴露等级,意味着病毒可能直接接触神经组织,发病风险极高,死亡几近100%。
“医生告诉我,必须立即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和全程狂犬疫苗,否则一旦发病将无法挽救。”王女士说,她已经按医嘱完成了首次疫苗接种程序,后续还需多次注射。除身体的伤痛外,心理上的创伤同样难以愈合。“我现在看到狗就害怕,晚上经常做噩梦,整个人精神状态很差。”
赔偿协商:各方推诿 责任难定
据王女士透露,她近期多次与狗主人及宠物乐园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至8万元。这笔金额主要基于实际医疗支出——目前已花费近2万元,后续还需近2万元的疫苗费用,再加上王女士因伤无法工作导致的误工损失。
然而,协商进展并不顺利。狗主人表示,虽然自己的狗咬伤了人,但事发地点是宠物乐园,乐园方面作为经营场所,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如设置足够围栏、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等,应承担主要责任。狗主人仅愿承担三成责任。
宠物乐园方面则辩称,乐园已按规定要求进入的狗必须拴绳,并设有安全警示标识。事发时,狗主人并未有效看管自己的宠物,存在重大过失,应负主要责任。乐园方面表示,在本次事件中的责任仅有两成,赔偿金额有限。
“双方都在相互推卸责任,我夹在中间,既要承受身体痛苦,又要为赔偿问题操心。”王女士无奈地表示,她已经聘请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读:责任主体应为多方
针对此案的法律关系,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王女士没有挑逗、激怒狗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过失,因此狗主人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刘明同时指出,宠物乐园作为经营场所,有义务保障进入其管理区域内的人身安全。如乐园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在危险发生时的应急处置不力,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狂犬病暴露的情况比较严重,受害者完全有理由主张较为全面的赔偿。”刘明建议王女士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事发视频、医疗记录、费用凭证等,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事件反思:宠物经济背后暗藏风险
近年来,宠物乐园、宠物咖啡馆、宠物寄养等新型宠物消费场所快速发展。这些场所为宠物爱好者提供了互动交流的空间,但相伴而生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有市民反映,部分宠物乐园虽然要求进入的狗必须接种疫苗和拴绳,但实际执行并不严格——有的狗主人会松开绳子让宠物自由活动,有的狗未按时接种疫苗仍能入场。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乐园对大型犬和烈性犬的管控明显不足,缺乏有效的分区隔离机制。
对此,业内人士呼吁,宠物乐园应建立更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明确区分大型犬和中小型犬活动区域、配备专业驯犬师和急救设备、确保所有入场宠物均已接种疫苗等。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这类新兴业态的规范,明确安全标准和责任划分规则,让人们在“撸狗”开心之余,也能确保自身安全不受侵害。
目前,王女士的维权之路仍在继续。她表示,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不希望类似事件在其他无辜者身上重演。“希望各方能真正重视宠物安全问题,不要让别人的疏忽成为自己终生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