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官方消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苏晓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5年7月15日22时38分在武汉逝世,享年78岁。
苏晓云同志1947年8月出生于湖北黄梅,1965年12月参加工作,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长期在湖北省工作,历任黄梅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冈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厅长等职。2003年1月,苏晓云同志当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8年1月再次当选,并担任党组副书记,直至2013年1月因年龄原因卸任。
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苏晓云同志分管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等工作,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和法治建设。他主持或参与制定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多部重要地方性法规,为完善湖北法治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他高度重视民生领域立法,推动出台的《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法规,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苏晓云同志在民政系统工作多年,始终心系群众疾苦。担任省民政厅厅长期间,他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政策,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他注重基层民主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湖北的贯彻落实,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
苏晓云同志退休后仍心系湖北发展,担任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期间,他组织老同志深入学校、社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倾注了大量心血。他积极建言献策,先后就乡村振兴、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等课题开展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提交多份高质量建议。
在数十年的革命生涯中,苏晓云同志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勤勉务实,清正廉洁。他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经常轻车简从下乡调研,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困难。他生活简朴,家风严谨,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
苏晓云同志的逝世,是湖北人大工作和民政事业的一大损失。他的一生是忠诚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
遵照苏晓云同志生前遗愿和家属意见,丧事从简,不举行告别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成立治丧工作小组,协助家属处理后事。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唁电、唁函等形式表达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