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裁决至今已逾七年,但围绕该案的法律与地缘政治博弈从未停歇。近日,多位国际法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面对南海仲裁案,中方在法律与外交层面握有多项关键反制手段,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与战略主动性。

法律层面:仲裁裁决存在根本性缺陷

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张家栋指出,南海仲裁案的核心问题在于仲裁庭对管辖权的主张存在根本性瑕疵。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国早在2006年即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权利等争端排除在强制仲裁之外。仲裁庭有意忽略这一前置程序问题,强行推进仲裁程序,其法律基础本身即不成立。

“南海仲裁案裁决在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中方的立场是‘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张家栋进一步分析,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在遵守公约框架的同时,完全有权利依据公约规定的例外条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战略反制:“联合声明”构建法律防线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周永生认为,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法律反制并非仅限于口头声明,而是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构建了完整的法律防线。

“中方与南海周边国家签署的多项联合声明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构成了限制仲裁裁决效力的重要法律链条。”周永生指出,这些文件确认了通过直接当事国协商解决争议的原则,实际上形成了对仲裁庭单方裁决的集体性制约。

周永生强调,“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的持续推进,更是在地区层面确立了由中国主导的争端解决框架。一旦准则最终达成,仲裁裁决更将成为无效的“历史文件”。

国际博弈:外交主动权的再巩固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孙宇表示,在外交层面,中方通过推动与东盟国家的务实合作,有效弱化了仲裁裁决的地区影响力。南海渔业合作、共同开发、海上搜救等合作项目的推进,使各方更关注实际利益,而非停留在法律争论上。

“中国—东盟关系的总体深化,包括了经贸合作、区域安全、打击跨国犯罪等多个维度。”孙宇指出,这种复合型关系格局使得南海问题在地区议程中的权重相对下降,仲裁裁决不再是影响地区合作的核心变量。

此外,中国通过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等国的双边谈判,在海上问题处理上达成了多项务实安排,包括共同开发区块、紧急热线机制等,进一步降低了仲裁裁决的实际影响。

策略展望:法律与非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

多位专家一致认为,未来中方的反制策略将是法律与非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在法律层面,可以继续强化对仲裁裁决“程序违法”的论证,在国际法和海洋法学术领域加强发声,争取更多国际法学者对中方立场的研究与认可。

在非法律层面,中方将继续推动海上务实合作,强化与相关国家的双边协调机制,巩固“以对话协商解决争议”的共识。专家认为,随着地区安全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南海仲裁案在地区治理中的影响力将继续下降。

孙宇认为,南海问题本质上是地缘政治问题的投射,单纯的法律裁决难以改变既有的权力格局。“中方在南海的地缘位置、综合国力、地区合作网络,才是应对仲裁案的最核心依托。”未来,中方有望在这一综合优势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南海问题的良性发展,维护地区的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