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明) 2025年6月15日上午,一场庄严肃穆的追悼会在市殡仪馆举行。数百名公安干警、社会各界群众代表自发前来,送别他们心中永远的英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王志强。三天前,他在处置一起突发险情时,为保护群众安全,身负重伤仍拼尽全力推开群众,最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3岁。

生死瞬间:他用自己的身体筑起安全屏障

6月12日傍晚6时许,正值晚高峰,市区建设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车流如织。正在执勤的王志强突然发现,一辆失控的白色SUV正沿解放路由北向南高速冲来,驾驶员疑似突发疾病,车辆已偏离正常行驶轨迹。更为危急的是,路口正有十几名群众正在等待过马路,其中还有几位老人和孩子。一场灾难眼看就要发生。

“快躲开!”王志强没有丝毫犹豫,一边吹响警笛示警,一边冲向路口,奋力挥手示意车辆避让。然而,失控车辆并未减速,反而径直朝着人群冲去。千钧一发之际,王志强用尽全身力气,将仍在危险区域的几名群众推向安全区域。就在他完成这一推的同时,失控车辆将他重重撞飞十几米远,头部、胸部严重受伤。

现场群众发现后,立即拨打120并上前施救。大家看到,倒在血泊中的王志强,嘴唇微动,似乎还在念叨着“群众……撤离……”。被救的市民张女士回忆道:“要不是王警官推开我们,被撞的就是我们了。他倒下去的时候,手还保持着一个护着我们的姿势……”说到这里,她几度哽咽。

英雄足迹:从警二十载,忠诚刻进骨子里

王志强,1982年出生,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从警21年。他一直奋战在交管一线,是同事们眼中的“老黄牛”,更是群众心里的“安全员”。工作以来,他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处理交通事故3000余起,救助走失老人、儿童120余人次,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获嘉奖8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他常说,穿上这身警服,就要对得起头顶的警徽。”王志强的同事、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刘建国悲痛地说,“老王平时话不多,但干工作特别拼。每次遇到急难险重任务,他总是冲在最前面。”2023年汛期,市区一处涵洞积水严重,有车辆和人员被困,王志强第一个跳进齐腰深的积水中,先后帮助3名群众脱困。事后他高烧几天,却坚持没有请假。

在群众眼中,王志强是个“热心肠”。市民李大爷说:“我每天接送孙子,王警官总是主动帮我们过马路,还会叮嘱孩子们注意安全。这么好的警察,怎么说走就走了……”周边商户和居民自发在事故现场摆放鲜花、蜡烛,寄托哀思。

社会反响:英雄精神永不磨灭

事件发生后,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善后和家属抚慰工作。市公安局迅速启动重大典型宣传学习活动,号召全体民警向王志强同志学习。公安部政治部、省公安厅先后发来唁电。6月14日,王志强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并被市总工会追授“五一劳动奖章”。

在追悼会现场,王志强的妻子和女儿悲痛欲绝,但她们表示:“爸爸是英雄,是我们全家的骄傲。”许多市民自发前来送别,人群中有人打出了“英雄一路走好”的横幅。被救群众代表在追悼会上动情地说:“王警官用生命换来了我们的平安,我们会永远记住他。”

记者手记

在王志强的办公桌上,还放着他未写完的工作日志,上面有句话:“人民警察,就是要把群众安危放在第一位。”他用生命践行了这句誓言。当车辆撞来的那一瞬间,他没有后退,而是选择了向前——向前挡住危险,向后留下安全。这世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王志强倒下了,但他的精神如同一座丰碑,永远矗立在人民群众心中。

目前,受伤驾驶员已脱离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逝者已逝,精神长存。英雄,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