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对拟提拔任用或进一步使用的两名干部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这一举措彰显了广东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体现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公示内容,此次拟任的两位干部分别为现任某地级市副市长刘某某和现任某省直单位副职张某某。按照有关程序,他们经过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综合研判等环节,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均表现突出,符合拟任职务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要求。

刘某某出生于1974年,现任某地级市副市长,主要负责该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任职期间,该市多项经济指标保持良好增长势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他在工作中注重基层调研,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了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此次公示拟进一步使用。

张某某出生于1976年,现任某省直单位副职,长期从事政策研究和规划制定工作。他参与起草了我省多个重要政策文件,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张某某学历层次较高,具备较强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在推动部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方面也做出了积极贡献。此次公示拟提拔担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任前公示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旨在落实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此次干部任前公示的发布,是广东省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具体体现。广东省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那些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群众认可的干部。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组织部门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一般不进行调查核实。

一位长期关注干部人事工作的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任前公示制度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实践,不仅保障了干部选拔的公开公平公正,也为优秀干部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广东省委组织部在干部考察和管理方面推行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措施,为全省干部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据悉,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任职的反映,广东省委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两位干部进行正式任命。目前,公示信息已在广东省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上发布,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渠道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