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考研导师、峰学蔚来创始人张雪峰再次登上热搜。有媒体报道称,张雪峰年仅11岁的女儿张姩菡,近期又接手了三家公司的相关职务。这并非其女儿首次涉足商业领域,此前她已担任多家公司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此番“再接手”消息一出,迅速引发公众对未成年人经商合法性、监护人责任及商业伦理的热议。

事件回溯:11岁女孩的“商业版图”

据天眼查等企业信息平台显示,张雪峰女儿张姩菡(2013年出生)近期新增成为三家公司的高管或股东。这三家公司分别涉及教育咨询、文化传媒和科技服务领域,注册地多在江苏苏州——张雪峰团队的主要活动区域。其中,一家公司注册资本达500万元,张姩菡持股比例超过30%。加上此前她已担任执行董事或股东的多家企业,这名小学六年级女孩的“商业版图”已扩展至近十家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张雪峰本人曾多次公开表示,自己拼命工作的动力之一就是为了给女儿创造更好的条件。2023年,他在直播中透露,女儿名下已有数家公司股权,并笑称“她现在是富二代”。此次新增三家企业的消息,进一步印证了张雪峰对女儿未来的商业规划。

法律视角:未成年人持股与任职是否合规?

我国《公司法》和《民法典》对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有明确规定。根据《公司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可以担任股东,但需其法定代理人(通常为父母)代理实施相关民事法律行为。至于高管职务,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担任,但实际操作中,工商登记机关通常要求提供监护人同意书及相应说明。

法律专家指出,11岁女孩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或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存在灰色地带。北京某律所合伙人律师李明(化名)表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商业活动,其行为效力可能被认定为待定。如果监护人利用子女名义进行商业操作,实质是规避法律风险或进行资产隔离,可能涉嫌虚假登记或滥用法人独立地位。”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活动。虽然股权持有本身不构成直接劳动,但若未成年人实际参与经营决策,则可能触及法律红线。

社会反响:是“父爱如山”还是“商业算计”?

消息发酵后,舆论呈现两极分化。支持者认为,张雪峰作为成功企业家,为女儿规划财富传承无可厚非,且企业工商信息透明,并未违规。“很多富豪家族都这样操作,只是张雪峰太红了才会被放大。”有网友评论道。

反对声音则更为尖锐。教育界人士指出,11岁正处于小学升初中关键期,频繁与商业企业挂钩可能影响孩子正常学业与心理健康。“让孩子过早接触股权、利润、股东会,她会如何看待友情与学习?这难道不是另一种‘鸡娃’吗?”某小学班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担忧。

也有财经博主分析,张雪峰此举可能出于税务筹划或风险隔离考虑:将部分收益较低的资产置于女儿名下,未来通过赠与或继承可减少税费。但若企业出现债务纠纷,债权人可能追索至未成年人名下的财产,届时监护人的连带责任将难以回避。

当事人回应:张雪峰未直接置评

截至发稿,张雪峰本人未通过社交媒体或直播直接回应“女儿再接手三家公司”一事。不过,在其2024年的一场直播中,他曾被问及女儿教育问题时表示:“我给她留的钱,够她一辈子不用看别人脸色。”并强调自己会尊重女儿的选择,不会强迫她接手事业。

峰学蔚来官方客服则表示,公司运营一切正常,股东变更属于合法商业行为,不便对外透露细节。

专家建议:完善未成年人商事登记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教授王卫国认为,当前法律对未成年人经商的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操作性。“比如是否允许未成年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若允许,其行为能力如何界定?这些都需要司法解释或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他建议,工商登记机关应对未成年人股东及高管实行备案管理,并要求监护人出具书面承诺,明确商业风险由监护人承担。

结语

张雪峰11岁女儿“再接手三家公司”的背后,折射出中国民营企业家在财富传承、税务筹划与子女教育之间的复杂博弈。在法律未明确禁止的前提下,此举虽看似合规,却难免引发公众对公平与伦理的质疑。当未成年人被卷入商业洪流,他们的童年权益与成长轨迹,是否应在“父爱”与“规则”之间得到更周全的保护?这或许是事件之外,更值得全社会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