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某县一村庄发生了一起因土地边界纠纷引发的毁苗事件。村民李某因与邻居王某存在土地权属争议,一时冲动之下,将王某家即将成熟的玉米青苗砍毁近半亩。事发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时介入,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场可能激化的邻里矛盾得以化解。
一时冲动酿苦果
据了解,事发当日上午,村民李某来到自家田地劳作时,发现王某家的玉米秧苗似乎越过了双方默认的边界线。李某认为对方侵占了自家土地,越想越气,遂拿起镰刀,将王某家靠近边界线的玉米青苗悉数砍倒。当王某闻讯赶到现场时,只见一片狼藉,近半亩地的玉米苗倒伏在地,嫩绿的叶片散落田间,部分茎秆已被齐根斩断。
“这些玉米再过两个月就能收了,现在全毁了,一年白干!”王某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据估算,被毁青苗涉及约0.4亩,按照当地玉米平均亩产和市场价格,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元。虽然金额不大,但对于靠地吃饭的农户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损失。王某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出警速处置
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首先安抚双方情绪,避免冲突升级,随后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拍照取证。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民警将李某和王某带到村委会,并邀请村干部一同参与调解。
“农村土地纠纷往往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简单以‘谁先动手谁理亏’来论处。”办案民警介绍。调解过程中,民警和村干部调阅了村里的土地台账,并走访了多名年长的村民,最终确认了双方地块的历史分界线。原来,由于多年耕种导致田埂模糊,两家的土地边界确实存在约半米的偏差,双方此前就曾多次为此争吵。
情理法相融促和解
调解室内,民警首先对李某毁坏他人青苗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无论土地边界是否存在争议,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都是违法行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民警向李某讲明了法律后果。同时,民警也指出了王某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沟通方式上的不足。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为这点地伤了和气,值得吗?”村干部从邻里感情角度劝说双方。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王某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王某也表示,愿意重新划分地界,今后不再为此事争执。
最终,在民警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800元,并当场支付;双方重新约定土地边界,以新埋设的界石为准;今后任何一方不得再因此事引发纠纷。拿到赔偿款后,王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民警提醒:遇纠纷要依法维权
“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关键是要冷静处理,依法维权。”办案民警在结案后提醒广大村民,遇到土地、宅基地等权益纠纷,应当通过村委会调解、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解决,切不可意气用事采取暴力手段。毁坏他人财物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自己从有理变为无理,甚至面临法律制裁。
目前,被砍毁的地块已经重新翻耕,王某计划补种一季短期作物以减少损失。一场因青苗被毁引发的风波,在民警的调解下画上了句号,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值得铭记:法治社会,无论何时,冲动都是魔鬼,理性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