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202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呈现持续改善态势,多项关键指标达到或超过年度目标,创下历史同期最优水平。这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PM2.5浓度持续下降

报告显示,上半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78.1%、90.5%和73.6%,较去年同期分别提升3.5、1.8和4.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明显。

细颗粒物(PM2.5)浓度延续下降趋势。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降至4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幅达8%;汾渭平原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值得关注的是,上半年全国未出现严重及以上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5%。

在臭氧污染防控方面,上半年全国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但较2023年全年水平有所下降。北京、上海、广州等超大城市通过夏季臭氧攻坚行动,有效遏制了臭氧浓度上升势头。

地表水环境:优良水体比例持续提升,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

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同样成效显著。上半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8.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至0.7%,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91.3%,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

其中,长江流域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干流及主要支流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8.6%,连续六年保持Ⅱ类及以上水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干流全线水质首次达到Ⅱ类标准,流域内重点治理的汾河、渭河等支流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太湖、滇池、巢湖等重点湖库富营养化程度明显减轻,总磷、总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2%和4.8%。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上半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6.2%,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28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累计完成治理比例达93.8%。

政策合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半年环境质量改善主要得益于三方面因素:一是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优化深入推进。上半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35.2%,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比重降至56.7%,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二是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污染治理工程持续发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达到75%,水泥、焦化等行业改造进度加快。三是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协同治理成效显现。

但专家也指出,当前环境质量改善仍面临挑战。臭氧污染季节性波动加大、部分流域面源污染治理滞后、生态用水保障不足等问题仍需关注。特别是进入夏季后,华北、华中部分地区臭氧浓度反弹压力较大,需进一步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下半年工作重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下半年将聚焦三大重点:一是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扬尘管控;二是深化水污染防治,加快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提升精准治污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专家普遍认为,只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我国有望在“十四五”末实现环境质量根本性改善目标,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